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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北京市朝阳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招聘151人公告(第四批)
2018-10-15 22:51:54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北京 浏览次数:0

 

根据朝阳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朝阳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朝人社调发〔2011〕5号)的精神,为进一步加强朝阳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合理配置卫生人力资源,满足事业单位补充人员的需要。朝阳区卫计委将组织2018年第四批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名额

参加本次招聘的单位为朝阳区卫计委所属二级及以上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其他医疗机构共34家单位,招聘岗位151个,聘用后聘任等级参照岗位信息目录中的拟聘任岗位等级,以及单位结合岗位设置要求考察聘用人员情况确定。

二、招聘条件

(一)遵纪守法,爱岗敬业,身体健康,专业对口;

(二)具有与所聘工作岗位相适应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知识水平、工作能力和管理能力;

(三)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或符合外省市引进人才等人员);

(四)具备大专以上学历(教育部承认);

(五)具有药(护、技)士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者,年龄不得超过30周岁(1987年10月15日以后出生);具有初级(师)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者,年龄不得超过35周岁(1982年10月15日以后出生);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者,年龄不得超过40周岁(1977年10月15日以后出生);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者,年龄不得超过45周岁(1972年10月15日以后出生);

(六)具体招聘条件详见附件。

三、招聘工作步骤

(一)网上报名

报考者于10月15日9:00—10月23日16:00登录朝阳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http://wsj.bjchy.gov.cn),通过“人事信息”栏招聘公告中的“公开招聘报名入口”,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按照招聘单位公布的职位及系统提示进行报名,完整、如实填写相关信息,上传本人二寸免冠证件近照。每人限报一个岗位。(详细内容参见应聘须知)

(二)现场确认

10月16日起报考者可登录报名系统查询初审结果(注: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限内完善个人信息或改报岗位),初审通过者打印报名表,于10月25日10:00—15:00持以下材料到北京市朝阳体育馆(北京市朝阳区姚家园路10号)进行资格现场确认,未进行现场确认者不得参加公开招聘考试:

1、报名表(报考者本人须在“个人诚信声明”栏签字);

2、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户口本原件、复印件,集体户口的考生需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户口本首页(户主页)复印件;

4、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外语等级、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劳动合同等与报考职位条件要求的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其中学历证书须提供教育部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此表含有二维码标识且需在有效期内),招聘岗位需求中有第一学历要求的,须携带第一学历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应届毕业生报考的还需持学生证、就业推荐信(须校级就业工作部门盖章并注明培养方式)、非定向证明(由高校就业主管部门出具)、所学全部课程成绩单(需校级教务主管部门盖章)、英语四(六)级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复印件和教育部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此表含有二维码标识且须在有效期内)打印件。

(三)资格复审

朝阳区人才服务中心卫生专业人才分中心(以下简称“卫生人才分中心”)于10月26日对现场确认材料进行复审,复审合格者于11月8日-11月9日登录朝阳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打印准考证。

(四)笔试

1、综合能力测试

所有报考者均须参加综合能力测试。考试时间:11月10日上午。

综合能力测试内容参照《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共基本能力笔试大纲(试行)》(可登陆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频道知识园地栏目下载)。

2、社区专业笔试

报考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者还须参加社区专业笔试。考试时间:11月10日下午。

综合能力测试、社区专业笔试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及考试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