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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山西娄烦县事业单位招聘医疗岗37人公告
2018-10-15 22:52:23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山西 浏览次数:0

 

为全面巩固脱贫成果,强化对艰苦边远地区的人才科技支持,充分发挥好专业技术人员在打赢脱贫攻坚战、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中的重要作用。按照山西省委组织部、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7〕36号)要求,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拟面向社会为娄烦县公开招聘脱贫攻坚急需紧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1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2、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3、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4、坚持切合实际、助力脱贫攻坚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1、招聘岗位及计划。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1名,其中教育系统招聘工作人员3名,卫生系统招聘工作人员37名,便民服务中心招聘工作人员1名。各岗位具体招聘要求详见《2018年娄烦县教育、卫生、便民服务中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一览表》(见附件)

2、招聘人员待遇:报考人员聘用后,成为娄烦县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待遇。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4、身体健康;

5、政治觉悟高,热爱“三农”和脱贫攻坚工作,能够长期扎根贫困地区,服务贫困群众;

6、符合各报考岗位的专业和学历要求。年龄和其它条件以岗位一览表为准。年龄计算基准时间为:30周岁及以下为1987年10月12日以后出生,35周岁及以下为1982年10月12日以后出生;

7、在职人员报考要求有1年以上工作经历,并在面试资格复审时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职能的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意见);

8、符合用人单位提出的其它条件。考生应将具备的资格证等岗位要求的相关情况在网上报名备注项目中详细注明。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人员;

3、因犯错误正在接受审查的或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 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不满1年的人员;

5、公务员(含参照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6、考生在报名后,聘用之前已录用为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7、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

8、现役军人、在校学生不得报名(在校学生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报考);

9、其它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人员。

(三)户籍要求

庙湾乡农村综合便民服务中心招聘岗位户籍要求为娄烦县户籍,要求考生报名时常住户口所在地或生源地为娄烦县;其余岗位要求山西户籍,是指考生报名时常住户口所在地或生源地为山西省,包括非山西户籍的山西省高等院校毕业生。

(四)其它条件要求

报考岗位规定工作经历不含在校实习经历;报考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包括现役、试用期等有关资格条件)中,除有专门规定外均以2018年10月12日为截止日期。

四、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考。

1、提交报名申请

考生于2018年10月18日8:00至2018年10月22日18:00期间登录太原人事考试网(http://www.typta.com.cn),根据提示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按要求提交报名申请。报名阶段如遇问题请与太原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解决。咨询电话为:0351-4227719。

2、报考资格审查

考生提交报名申请的2日内,登陆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它岗位;10月22日18:00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可以修改报名信息或改报其它岗位;10月22日18:00至10月24日18:00期间,报名申请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或报考其它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