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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河北省邢台市经济开发区人才引进4人公告
2018-10-15 22:40:40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河北 浏览次数:0

现场报名。报名人员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硕士研究生包括本科阶段学历学位证书)、所在院校就业指导部门出具的相应证明材料、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相关获奖证书等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邢台经济开发区2018年“博硕引进计划”报名登记表》2份(含电子版);海外归国博硕人才,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取得奖学金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4张近期免冠小2寸彩色照片;已就业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同意报名的证明信;报名人员必须按照本人毕业证、身份证等相关证件显示专业名称、个人情况填写报名信息,如填报信息不一致或弄虚作假的,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负责。

报名地点:邢台市中兴东大街1888号,创业服务中心大楼A栋340-1室。

网上报名。下载并填写《邢台经济开发区2018年“博硕引进计划”报名登记表》,每名报名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材料包括《邢台经济开发区2018年“博硕引进计划”报名登记表》及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硕士研究生包括本科阶段学历学位证书)、所在院校就业指导部门出具的相应证明材料、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相关获奖证书等证明材料;海外归国博硕人才,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取得奖学金的证明材料;已就业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同意报名的证明信;网上报名与现场选聘时使用的有效身份证件必须一致。《邢台经济开发区2018年“博硕引进计划”报名登记表》及各项报名材料的扫描件以压缩包格式发送邮箱:xtkfqrsj@163.com。压缩包名称按“姓名+毕业学校+学历”命名,如“张某+清华大学+博士研究生”,并拨打公告后注明的联系电话予以确认。

(二)资格审查。区组织人事局对报名人员的《邢台经济开发区2018年“博硕引进计划”报名登记表》、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相关获奖证书等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进行资格审查。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就资格审查提出是否同意报名的意见,并签字盖章予以确认。

(三)测评考核。区“博硕人才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要求等另行通知。

(四)考察、体检。根据测评考核情况,按岗位需求计划1:1比例确定考察体检人员,由区“博硕人才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有关规定执行,法律法规和行业主管部门有统一规定的,从其规定。

(五)公示、聘用。根据测评考核、体检、考察结果提出拟聘人员名单,报经区“博硕人才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在邢台经济开发区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影响聘用相关情况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应届毕业生先签订“三方协议”,待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证件后办理正式入职手续。

受聘人员接到聘用通知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有关手续并报到。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

报名咨询电话:0319-3636138

附件:

附件1:邢台经济开发区“硕博引进计划”选聘院校(学科)名单

附件2:邢台经济开发区2018年“博硕引进计划”选聘岗位表

附件3:邢台经济开发区2018年“博硕引进计划”报名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