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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河北省邢台市事业单位招聘102人公告
2018-10-15 22:48:27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河北 浏览次数:0

(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考生必须履行《诚信承诺书》,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资格复审时,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应聘资格。

(3)报名时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报考信息通过审核后才能进行交费操作,交费成功即完成报名。

(4)考生确认报名信息并“上传照片”成功后将进入审核流程。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在报名系统上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不能再修改,将进入交费程序。

(5)考生务必牢记报名和交费截止时间、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笔试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4.开考比例: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报考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经市人社局研究同意,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可适当降低。

5.笔试准考证打印:2018年10月31日12:00-11月3日8:00,由考生登陆网上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6.报名考务费减免对象和办法: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考生、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先在网上交费,待笔试结束后11月3日工作时间到邢台市人社局(邢台市桥西区八一大街138号)四楼409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审核并办理减免报名考务费用手续。具体办理要求: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考生须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须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及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及复印件。

(三)笔试

1.笔试科目:笔试科目包括《职业能力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两科。《职业能力测验》考试时限90分钟,满分为100分;《公共基础知识》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为以上两科考试成绩之和,满分为200分。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2.笔试时间地点。笔试时间为2018年11月3日(周六)上午,具体安排为:

8:00—9:30《职业能力测验》

10:00-12:00《公共基础知识》

本次考试在邢台市区设置考场。应聘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时间、地点、考场和要求参加考试。

3.成绩查询。笔试成绩、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及最低控制分数线可于11月12日12时登录邢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报名系统(http://60.6.234.84)查询。各岗位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按照面试人数和招聘人数不高于3:1的比例,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资格复审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都进入资格复审。笔试有违纪违规行为、一科缺考或成绩为零分等情况的考生,不得进入资格复审。

笔试成绩设最低控制分数线,由市人社局划定。

(四)资格复审

进入资格复审的人选须出具的证件和材料是:按照招聘岗位条件要求能够证明自己资格条件的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笔试准考证等原件及复印件,留学回国人员和其他海外、外国学历获得者需提供国家学历认证等相关证件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已就业人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函,招聘条件要求工作经历的还需提供工作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在网上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应聘条件的考生,取消其应聘资格,对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责任。面试前,因资格复审不合格出现的比例内空缺,在报考同一岗位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