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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山西娄烦县事业单位招聘医疗岗37人公告
2018-10-15 22:52:23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山西 浏览次数:0

3、网上缴费

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于2018年10月24日24:00前缴纳笔试考务费,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根据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西省财政局《关于重新核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晋发改价格发〔2016〕467号)规定,本次考试收取考生50元考试费用。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和城市低保家庭人员,可享受减免考试费的政策。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发放的档案卡、手册或出具的贫困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凭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于10月24日18:00前前往太原市人事考试中心(太原市桃园三巷太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6层)办理减免考务费用的手续。

4、网上打印准考证

网上缴费成功的考生,于2018年11月7日8:00至11月9日24:00期间登录太原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下载打印过程中如遇问题请与太原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解决。咨询电话为:0351-4227719。

考生须认真阅读准考证相关内容及注意事项,提前做好考试准备;并请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以备笔试及本次招聘其它环节使用。

5、开考比例

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7〕36号)规定,本次招聘不受开考比例限制。对于报考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人数的岗位,报考人员的考试总成绩须达到60分。

6、其它事项

考生报名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所学专业必须符合所报岗位对专业的要求)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且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一致。报名时,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其中应聘者报名登记表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报考者本人取得高校毕业证书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学位证及其它证件不作为认定所学专业的依据)。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凡因信息填报有误、不全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名者自负。本次招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考试聘用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者与拟聘用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二)考试

考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点(四舍五入),采取百分制形式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1、笔试

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笔试以闭卷的方式进行。考试科目为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考试内容包括脱贫攻坚知识、政治理论、时事政治、法律常识、公文写作、人文科学等。

根据笔试成绩,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如有并列,并列人员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

考生可于11月中旬登录太原人事考试网查询本人成绩,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将在太原人事考试网公布,请注意查询。

 

2、面试资格复审

面试前依据考生提供的各种证件原件和有关材料,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核、确认。

①资格复审需带的证件有: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含就业或落实就业单位时已使用过的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已就业的还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未就业且档案在各级人才交流、就业服务机构代理的提供档案托管部门证明,档案自带的提供本人档案。拟招聘岗位对资格条件有其它要求的,应提供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②凡有下列情形的,取消应聘资格,后果由考生承担,涉及违纪的按有关违纪处理规定予以查处:

考生不能按时、按要求提供有关证件、材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