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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吉林省通化市人才引进297人公告
2018-10-10 22:23:49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吉林 浏览次数:0

(三)现场确认

时间:10月23日进行现场确认。

地点:结构化面谈考生在吉林大学现场确认,地址:吉林大学前卫南区东荣会议中心。

说课答辩考生(含:通化市委党校试讲考生)在东北师范大学现场确认。地址:东北师范大学自由校区学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5268号)。

现场确认时考生应按照招聘岗位条件要求提供与本人报考时填报信息相一致的本人应届毕业生报名登记表(带照片)、报名信息表、身份证、毕业证、学历学位证、执业资格证和“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的本人“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必要时可以调阅考生档案。经岗位资格条件审核,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未通过现场确认的考生,审查截止前可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审核截止时间为10月23日16:30,逾期不再进行报名受理。本次招聘各岗位均不设开考比例。

(四)注意事项

1.考生只能用二代身份证号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对使用第一代身份证考试的视为无效。

2.考生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或与公告规定的招聘条件不符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情节严重的通报所在单位、学校。考生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恶意报名扰乱报名秩序或编造虚假信息骗取报名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

3. 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的计算截止时间点为2018年10月份,即到2018年10月份累计工作时间每达到12个月计为1年(全日制在读期间不能视为工作经历进行累计计算)。其中,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4.考生报名时所填写的专业名称必须与毕业证书上的准确名称完全一致。

5.请考生务必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四、招聘考试

(一)面试

面试形式和内容详见附件1。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及格分数线60分。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并随时关注考务网站。

教师岗位说课、试讲教材详见附件3。

(二)总成绩计算

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如总成绩相同,进行加试确定体检人选(详见后续补充公告)。

五、体检与考察

面试结束后,在考试总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优先聘用(如在我省参军入伍并服役期满、退出现役的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在其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者优先);没有符合优先条件的进行加试(详见后续补充公告),以加试成绩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并结合事业单位实际用人需求情况确定。

体检合格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不合格的,择日复检。复检或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 并从报考同一岗位及格线以上人选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择优递补。

六、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考务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日。

七、聘用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往届生办理聘用手续后直接到岗,2019年应届生根据面试成绩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拟录用人选,发放“预录取通知书”。考生正式毕业后,按规定进行体检、考察、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如考生自愿放弃拟录用资格,从报考同一岗位及格线以上人选中,按照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办理聘用手续前自动放弃的人员,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从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成绩在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