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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河南省信阳市人才引进1415人公告
2018-10-10 22:25:49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河南 浏览次数:0

(二)现场报名。

各县区组织人社部门或市直各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到各高校进行校园招聘时,可以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核(具体参照网上报名和资格复审的要求进行),资格审核合格的人员现场领取《报名确认登记表》。现场报名的考生不需要参加资格复审。已进行网上报名的考生不需要参加现场报名。

(三)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报考,报名与整个考试聘用过程中使用的身份证及相关信息必须一致。

(四)本次招聘,资格审查贯穿于全过程。应聘者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应聘者与拟聘用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招聘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将取消进入下一应聘程序的资格。

(五)因报名人员联系方式变化、停机、关机等原因造成无法及时接收招聘信息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五、资格复审

网上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须本人于2018年10月12日9:00至17:00到资格复审地点(具体见职位表)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均要求提供原件和复印件)、《报名登记表》进行资格复审。

相关证明材料包括:

1、暂未发报到证和毕业证的,提供院校就业处出具的学历、学位、专业及毕业时间证明,已经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还须用人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

2、择业期内未就业的毕业生须提交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毕业生就业主管机关签发的报到证;

3、符合条件的海外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交身份证、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手续;

4、在职人员须提交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以及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有关证明材料或证明材料不全的,则视为弃权。经审查报考人员有关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其参加下一环节的资格。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确定为参加考核招聘的人员,现场发放《报名确认登记表》。《报名确认登记表》应妥善保管,考核招聘、体检时,须持本人《报名确认登记表》和身份证方能参加。

六、考核招聘

本次事业单位招聘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进行,不受报名比例限制。

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招聘岗位比例不超过1:1的,符合条件人员直接确定为考核对象。

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招聘岗位比例超过1:1的,通过知识测试、面试、试讲等形式的考试,按考试成绩择优等额确定考核对象。具体形式由市直各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或各县区组织人社部门根据报名情况研究确定,并及时通知报考人员。

市直各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或各县区组织人社部门派出考核组对考核对象进行考核,主要考核其思想政治素质、工作能力、履职情况及学术能力等,重点考核报考资格、德的表现、工作实绩、作风和廉洁自律情况。对确定为考核对象的2019届毕业生待毕业后再次进行考核、体检等程序。

考核采取个别谈话、实地察看、查阅资料(包括本人档案)、同考核对象面谈等方式进行。

考核合格人员确定为体检对象。因考核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因自愿放弃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以递补。

七、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等有关规定执行。法律、法规和行业主管部门有统一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公示和现场办理聘用手续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人员,在中国·河南招才引智创新发展大会现场办理编制、调动、岗位聘用备案等相关手续,联审联办,一站式办结。对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

九、纪律与回避

此次招聘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要坚持原则,规范程序,做好报名资格审查、考核考试、体检、聘用等各环节的工作。要坚持公示制,实行阳光操作。要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的要求,实行回避制度。要严格工作纪律,严肃考风考纪,无论是工作人员还是报考人员,在考试招聘过程中出现违纪行为,都要追究责任,严肃处理。本次招聘工作由相关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