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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河北省邢台沙河市事业单位招聘55人公告
2018-10-10 22:46:55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河北 浏览次数:0

 

2018年河北省邢台沙河市事业单位招聘55人公告已发布,报名时间:2018年10月15日至10月17日。就业指南网助考生顺利通过考试。

为加强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队伍建设,提高工作效率,切实保障司法工作顺利进行。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5名合同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方式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考试、考察的办法择优聘用。

二、招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 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服从组织安排。

2、具有沙河市辖区户籍或升学前为沙河市辖区户籍的。

3、具有全日制普通类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年龄30周岁以下(1987年10月15日以后出生的)。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体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沙河市2018年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

(二) 不在招聘范围人员。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普通类高校在读学生。

(三)不得应聘人员。

1、曾因违法行为,被给予行政拘留、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行政处罚的;

2、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3、曾被开除党、团籍的;

4、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5、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本人或家庭成员及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是指参照《邢台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第四十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三、招聘程序

(一)信息发布

通过沙河人力资源网(http://www.shahehr.com/)发布本次招聘、考试和录取等信息。

(二)报名方式和方法

采取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8年10月15日—10月17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

2、报名地点:沙河市人才市场(太行街与冶金路交叉口南行20米路东)。

咨询电话:0319-8921345。

3、报名材料:凡符合报名条件者,本人需持户口簿、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一寸近期免冠同底彩色照片5张。《报名表》在沙河人力资源网(http://www.shahehr.com/)网站自行下载填写。不允许他人代办。

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4、领取准考证时间:2018年10月19日上午(8:30-12:00),地点:沙河市人才市场(太行街与冶金路交叉口南行20米路东)。领取准考证时带本人二代身份证。

5、资格审查:由沙河市人社局、市人民检察院、市人民法院依据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审查。

6、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报考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可降低开考比例、调整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7、报名考务费100元。享受报名考务费减免对象: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考生、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具体办理要求: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沙河市民政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沙河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及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及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