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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直属事业单位第一次引进急需专业人才公告
2024-03-27 22:24:57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广东 浏览次数:0

  4.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本公告,清楚具体岗位资格条件,确认符合条件后再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本公告中一个岗位,如无明确报考岗位或同时报多个岗位视为报名无效。

  (2)应聘人员需认真核对岗位条件并真实填写有关报名资料,上传报名材料扫描件进行报名,上传材料不符合要求的视作不符合报名条件,逾期不接受报名。

  (3)报名材料均要求提交原件彩色清晰扫描件或复印件。应聘人员报名提交的所有信息均将留存,在资格审查、聘用考察、公示、聘用后试用期间与真实信息进行对照,如发现应聘人员有弄虚作假的行为,报名信息与真实情况不符的则取消其考核评价、体检和聘用资格,已经聘用的予以解聘。

  (二)资格审查

  本次人才引进岗位不设置开考比例,符合岗位应聘条件要求的方可进入下一环节。提供材料信息不实、不全或不符合引进条件的,资格审查不合格。资格审查合格、进入考核评价的人员名单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公布。

  (三)考核评价

  1.考核评价方式:本次人才引进将组织专家委员会对拟引进人员开展专业(技能)水平考核,考核可采用专业(技能)水平测试、水平评价、面试、面谈、答辩、成果展示等多种方式进行,方式由专家委员会确定。对拟引进的人才实行专家委员会票决制,专家委员会成员2/3以上同意引进的方可启动引进程序;有竞争的按考核评价成绩排序确定引进对象,成绩采用百分制计分,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的,则按主评委评分的高低顺序确定。

  2.考核评价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考察

  1.体检。按招聘岗位计划引进人数1:1的比例,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相关规定实施。

  2.考察。对体检合格的拟引进人员进行政审和组织考察。考察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相关规定实施。

  (五)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拟引进人员名单,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六)递补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引进单位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1.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2.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3.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4.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递补人选应当从同一岗位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照本公告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

  (七)聘用及待遇

  1.公示后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由用人单位与批准引进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2.引进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内人员,工资待遇按广州市事业单位工资待遇相关规定执行。

  四、注意事项

  (一)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应聘人员报名时应认真对照本公告规定的应聘条件中规定的专业、学历学位、引进对象及其他资格条件等,不符合公告要求的任何条件之一的,均不可以报名。

  (二)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急需专业人才引进工作全程,应聘人员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或国有企业正式职工报名,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确保在报名时能提供现所在单位同意报名书面材料,无法提供的视为主动放弃资格。

  (四)拟引进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五)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社会上任何以本次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保过班”、“协议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招聘组织方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