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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山东烟台市芝罘区卫生专业技术人才招聘22人公告
2018-10-10 23:35:18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山东 浏览次数:0

六、聘用

办理聘用手续,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填写《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情况汇总表》和《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按人事管理权限报芝罘区委组织部或芝罘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由招聘主管机关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拟聘用人员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办理有关调动、派遣手续,招聘单位按规定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应聘人员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的,视为弃权。

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受聘人员须履行岗位要求的最低服务期限。

根据山东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立医院人员控制总量备案有关事项的通知》(鲁编办〔2016〕28号)、《关于高校人员控制总量备案有关事项的通知》(鲁编办〔2016〕95号)等规定,新进入公立医院、高等院校的人员,属于控制总量内人员。

七、其他

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仔细阅读本招聘简章及应聘须知等各附件,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保持通讯畅通有效,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要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文件和本招聘简章规定执行,发现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处理。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无关。

本简章由烟台市芝罘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35-6225558

监督电话:0535-6216298

招聘网站:芝罘区政府网(www.zhifu.gov.cn)

原标题:2018年烟台市芝罘区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才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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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免考务费须知》

《个人情况登记表》填写说明

《个人情况登记表》

《个人诚信承诺书》

《岗位需求表》

《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烟台市芝罘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烟台市芝罘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8年10月9日

原文链接:http://www.zhifu.gov.cn/system/2018/10/09/010558164.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