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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贵州省普安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116名公告
2018-10-08 19:14:56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贵州 浏览次数:0

 

2018贵州省普安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116名公告已发布,报名时间:2018年10月22日至10月25日。就业指南网助考生顺利通过考试。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关于进一步实施科教兴黔战略,大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的决定》(黔党发〔2012〕31号),加强我县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优化人员专业结构,增强活力,促进就业,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黔人发〔2006〕4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相关工作的通知》(黔人社厅通〔2017〕58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教育和卫计系统紧缺人员实际,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普安县2018年教育和卫计系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16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简章。

一、工作原则及程序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招聘工作具体按发布招聘简章、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二、招聘计划及职位

普安县2018年教育和卫计系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16名,招聘计划详见《普安县2018年教育和卫计系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一览表》(以下简称《职位一览表》)。

三、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具有国家承认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不含定向生和委培生),具体职位学历要求详见《职位一览表》);

2.截止到2018年10月22日前由省级及以上统一选派到我县基层服务满2年及以上的“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

3.截止到2018年 10月22日仍在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的普安县建档立卡贫困户。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0年10月22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82年10月23日及以后出生);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政策规定;

5.限制普安县户籍的职位,截止到2018年10月1日,应具有普安县户籍;

6.具备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具体详见附件《职位一览表》,报考所需专业参照《贵州省公务员招录考试专业参考目录(试行)》规定,严格按《职位一览表》上所需专业执行,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与所需专业须完全一致;

7.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截止到2018年10月22日普安县在职、在编公务员(选调生),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人员(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人员除外)、工勤人员 ;

(2)截止到2018年10月22日服务期未满、仍在岗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人员;

(3)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毕业生;

(4)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6)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7)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录、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公务员、事业单位期限内的人员;

(8)任职(工作)或服兵役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件,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未满或近三年在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合格的人员;

(9)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职位的人员;

(10)不符合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

(11)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2016年1月1日以前的按当时计划生育政策规定执行);

(12)司法机关正在立案查处的人员;

(13)正被银行、法院等单位纳入失信人员名单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