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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湖南省湘潭韶山市乡镇招聘8人公告
2018-10-08 19:09:11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湖南 浏览次数:0

七、录聘

政审合格后,录用者与湘潭市荆鹏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签订劳动合同,由中心派遣到韶山市社工总站或各乡镇社工站从事社会服务工作,如不服从安排或试用期不合格的,取消录聘资格。试用期3个月。

八、待遇

录聘后工资福利待遇不低于4.5万元/年(含五险、绩效奖)。

九、其他事项

1.整个招聘工作自觉接受韶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韶山市民政局、韶山市纪委监委派驻民政局纪检组的业务指导和纪律监督。

2.未尽事宜由湘潭市荆鹏社会工作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3.咨询电话:0731-55550001 彭社工

0731-55550002 毛社工、蒋社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