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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甘肃省天水市事业单位招聘1032人公告
2018-10-03 22:53:53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甘肃 浏览次数:0

2.笔试方式:采用闭卷方式进行,一律用汉语作答。

3.笔试时间:2018年10月27日上午

教育类(D类):《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08:30— 10:00

《综合应用能力》 10:00—12:00

卫生类(E类):《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08:30— 10:00

《综合应用能力》 10:00—12:00

4.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5.笔试时携带的证件:应聘人员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明(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按准考证上有关要求参加笔试,缺少上述证件之一者,不得参加笔试。

本次笔试实行裸考,考生不得携带文具、书籍、资料、稿纸、通讯工具、电子设备(包括计算器)等其他任何无关物品,否则,按违纪处理,取消考试资格。

6.成绩发布:笔试成绩在天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向考生和社会公布。

 

(三)资格复审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排序,在笔试成绩160分以上人员中(含160分),按照招聘计划的120%确定参加资格复审名额。划线确定参加资格复审名额时出现小数点的,都予以“进一”取整,末位成绩并列人员均参加资格复审。个别岗位报考人数未达到招聘计划120%的,笔试成绩在160分以上者(含160分)参加资格复审,160分以下者不得进入资格复审环节。

1.资格复审时提交的材料包括: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择业通知书或就业报到证,报名时打印的《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以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2.对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未按期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其相应资格,形成的空缺名额按该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面试

1.面试人员的确定: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确定为参加面试人员,发放面试通知书。

2.参加面试的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和《面试通知书》原件,缺少上述证件之一者,不得参加面试。

3.面试总分100分,现场评分,当场亮分,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三位,按40%计入招聘总成绩。

应试人员不能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五)招聘总成绩计算及排名

1.无面试环节的招聘总成绩为笔试成绩。

2.有面试环节的招聘总成绩为:招聘总成绩=笔试成绩÷3(即按百分制计算)×60%+面试成绩×40%;

招聘总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三位。排名时,按照招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排列名次。其中,招聘总成绩相同的,先按照《综合应用能力》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排列名次,若《综合应用能力》成绩也相同,则再按《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排列名次。

(六)成绩公布

面试成绩和招聘总成绩统一在天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七)体检

面试结束后,各岗位根据招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名,按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市、县区两级人社部门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分别对市直和县区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组织体检。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考察资格,形成的空缺名额按该岗位招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聘用资格且今后3年内不得参加我市各级各类就业招聘考试。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应聘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可提出复检申请。复检由市、县区人社部门安排进行,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考生自行到医院进行体检、复检的,对其结果不予认可。

主动放弃体检资格的,空缺名额不再进行递补。

体检和复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八)考察

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组织考察。考察主要了解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考察不合格和自动放弃考察的,取消聘用资格。本环节不再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