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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太原市属学校校园招聘教师公告
2024-03-20 10:45:51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山西 浏览次数:0

  为进一步优化太原市教师队伍结构,吸引更多优秀人才到太原市市属学校任教,根据中共太原市委组织部、太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关于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全面实行公开招聘的通知〉的通知》(并人社发〔2012〕33号)《关于转发中共山西省委组织部、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4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并人社发〔2024〕9号)文件精神,结合太原市市属学校用人需求,拟通过校园招聘方式为太原市部分市属学校补充教师171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总计124个,具体详见附件1。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四)坚持优化结构、保障重点的原则。

  三、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品学兼优,身心健康;

  (三)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8年3月19日及以后出生);

  (四)符合条件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和学位证书);

  (五)报考高等学校教师岗位须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报考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岗位须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且具有与报考岗位学科相符的中等职业学校或高中教师资格证;报考高中教师岗位须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且具有与报考岗位学科相符的高中教师资格证;报考初中教师岗位须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且具有与报考岗位学科相符的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报考小学教师岗位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具有与报考岗位学科相符的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报考幼儿园教师岗位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报名时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须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并在办理聘用手续前须取得教师资格证书。

  (六)有下列情形者不得报名:

  1.公费师范生、定向生、委培生和在职攻读学历学位以及毕业后申请第二学位毕业生不在本次校园招聘范围内;

  2.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其中非2024年应届毕业的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本科或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3.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中有作弊记录并受到禁考处罚的人员不得报考;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5.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不能报考。

  上述招聘条件审核贯穿招聘全过程,如有不符合条件者一经发现随时取消资格。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校园招聘采取现场报名和现场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

  2024年3月26日至2024年3月27日

  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

  2.报名地点:

  陕西师范大学(西安)

  具体报名地点为:陕西师范大学长安校区新勇学生活动中心一楼西侧招聘大厅

  3.报名及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只能选择校园招聘岗位中的1个岗位进行报名,报2个及2个以上岗位者视为报名无效。报名人员须认真填报《太原市市属学校2024年校园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报考者填写报考信息后,下载打印《太原市市属学校2024年校园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并不得改动,供现场报名、资格审查时使用。

  现场报名时,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其中报考人员报名所填写的教师资格证学科应当与报考者取得的教师资格证书上所载明的学科完全一致,报名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毕业证书上所载明的专业完全一致,如招聘岗位专业要求为二级学科专业,毕业学校按照一级学科发放毕业证的,须如实填写毕业证所载一级学科名称,并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所学具体专业方向证明和研究生学习期间成绩单(加盖学校相关管理部门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