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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山西省太原市市直事业单位招聘131人公告
2018-10-03 22:52:59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山西 浏览次数:0

报考岗位规定工作经历不含在校实习经历;报考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包括现役、试用期等有关资格条件)中,除有专门规定外均以2018年9月26日为截止日期。

四、报名程序

(一)网上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1、提交报名申请及有关材料

报名人员可在2018年10月8日8:00至2018年10月12日18:00期间登录太原人事考试网(http://www.typta.com.cn),提交报名申请。报名阶段如遇问题请与太原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解决。咨询电话为:0351-4222613。

报名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所学专业必须符合所报岗位对专业的要求)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且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一致。报名时,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其中应聘者报名登记表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报考者本人取得高校毕业证书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凡因信息填报有误、不全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名者自负。本次招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考试聘用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者与拟聘用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2、资格初审和结果查询

报考人员在提交报名申请2日内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它岗位;2018年10月12日18:00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它岗位;2018年10月12日18:00至10月 14日18:00期间,报考申请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修改个人信息或报考其它岗位。请考生认真填写信息,以免因填报信息不准影响资格初审结果。

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3:1以上方可开考,报名人数不达该比例的招聘岗位,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岗位,如减少到1名仍达不到3:1的岗位,原则上取消。对个别特殊行业、特殊专业或者要求层次较高的,确实难以形成市场竞争的岗位,经招聘工作领导组批准后可降低比例进行招聘,但拟聘人员考试总成绩须达到65分。

考生报考岗位被取消的,报名费将通过原报名渠道如数退还。

3、网上缴费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按网上提示的缴费办法于2018年10月14日24:00前进行网上缴费。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根据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西省财政局《关于重新核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晋发改价格发〔2016〕467号)规定,本次考试收取考生50元考试费用。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和城市低保家庭人员,可享受减免考试费用的政策。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发放的档案卡、手册或出具的贫困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凭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于2018年10月14日18:00前前往太原市人事考试中心(太原市桃园三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6层)确认后,办理减免考务费用的手续。

4、准考证打印和领取

通过资格审查并按规定缴纳费用的报名人员,请于2018年10月24日8:00 -10月26日24:00登录太原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打印考试准考证。

考生请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参加招聘的各个环节都须携带准考证、二代身份证(其它证件一律无效)。

(二)、考试与资格复审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点(四舍五入),采取百分制形式。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1)笔试考试

笔试内容为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内容包括法律常识和人文科学、政治理论和时事政治、公文写作与处理、职业道德及资料分析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