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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新疆吐鲁番市事业单位招聘教师岗6人公告
2018-09-26 17:23:16 来源: 所在地区:新疆 浏览次数:0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时间为15分钟,总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成绩,面试成绩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总分计算方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40%+面试成绩×60%。

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如同岗位总成绩相同的,根据笔试成绩确定;仍然相同的,按照《综合知识与能力测试》中客观题成绩确定。

3、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吐鲁番市招聘的地方性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及协警。

4.面试考场的设置、方法、程序及要求等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面试办法进行。

5.面试费按物价部门规定的标准每人40元。

6.参加面试人员面试开考前30分钟到指定的候考地点集中,面试开考后到达的,取消面试资格。面试期间,对面试人员实行封闭管理,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

(六)体检

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根据总成绩高低,按报考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人员。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详见附件4)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对体检结果有疑问提出复查的,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可在指定的医院进行复查。复查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聘用。体检复查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因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的,按照报考本岗位总成绩高低依次进行递补。

(七)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由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市本级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进行考察,考察坚持政治标准第一,严把考生政治素质关,按照程序进行。

被考察人员应填写《2018年吐鲁番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工作人员考察表》(可登录吐鲁番市就业服务网站下载),并将个人档案一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

在考察中,经审定不符合招聘要求,考察结论为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因考察不合格岗位出现空缺的,可按该岗位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八)公示

面试、体检、考察全部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经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并通过吐鲁番市就业服务网公示。公示期限为7天。

(九)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无异议的,报市委人事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批准后,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实行12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正式办理聘用手续。

岗位空缺可以调剂。调剂工作将面向社会统一发布调剂公告。

四、招聘工作纪律及有关要求

(一)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平、公正。

(二)参与公开招聘工作的考官及工作人员,与考生之间有亲属关系以及其他可能影响考试结果利害关系的,应当公务回避。对违反规定的严肃查处,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在机关主要领导与本人有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职位。

(四)对违反招聘纪律、填报虚假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的报考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并处以一定年限内或终身禁考;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五)报考人员应及时登录相关网站了解招聘工作进程、查询有关事项的公告,并按要求登录网站修改或确认信息,若因个人原因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六)招聘主管部门不指定辅导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任何针对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五、政策解释

事业单位招聘工作相关政策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公务员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