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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中共宁夏区委党校(宁夏行政学院)招聘高层次人才招聘公告
2024-01-19 10:00:17   地区:宁夏   浏览:0

中共宁夏区委党校(宁夏行政学院)是自治区党委直属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是自治区党委领导的培养党的领导干部的学校,是自治区党委的重要部门,是培训党的各级领导干部的主渠道,是党的思想理论建设的重要阵地,是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机构和重要智库。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2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宁政办规发〔2023〕9号)要求,结合校(院)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现将具体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指导监督下,成立校(院)2024年自主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人事工作的校(院)领导担任,成员由人事处、教务处、科研处、决策咨询部(研究室)、机关党委、各教研部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人事处,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等事宜,校(院)机关纪委全程参与监督。涉及本次招聘工作的重大事项或本方案未尽事宜,均由校(院)自主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二、招聘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2.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3.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此次招聘面向全国招聘硕士研究生以上高层次人才,硕士研究生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1988年3月22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要求40周岁以下(1983年3月22日以后出生);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1978年3月22日以后出生)。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职业道德,能够履行党校(行政学院)工作人员职责;

4.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学历、年龄、专业(技能)及身体等基本条件,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教育部学科专业目录为准;

5.法律法规及招聘岗位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组织调查的;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4.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且被记入诚信档案库仍在记录期的;

6.定向培养人员服务期未满或正在定向培养学习的;

7.新招聘(录)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期限(含试用期)的;

8.已招聘的特岗教师;

9.现役军人;

10.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应聘者不得报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

四、招聘岗位、人数及要求

此次招聘设岗位10个,计划招聘12人,详见附件1。

五、招聘程序及时间安排

本次招聘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核、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及聘用等程序开展工作。

(一)发布招聘公告

招聘公告通过中共宁夏区委党校(宁夏行政学院)门户网站(http://www.nxdx.org.cn)、宁夏公共招聘网(http://www.nxjob.cn)、宁夏高层次人才工作网(https://gccfw.hrss.nx.gov.cn/nxgccrc)、高校人才网(http://www.gaoxiaojob.com)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核

1.报名时间、方式及所需材料

报名时间自2024年1月22日起至2024年3月22日。应聘人员需在报名时间内将报考岗位所需材料发送至电子邮箱nxdxrsc@163.com,并在邮件标题中注明:岗位名称+本人姓名+毕业院校,报名成功后与我校(院)人事处进行电话确认。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则取消应聘资格。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报名材料的不予受理(以电子邮件标注日期为准)。报名所需材料包括:

(1)《中共宁夏区委党校(宁夏行政学院)2024年自主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附件2,需本人手写签名);

(2)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岗位要求相关材料(照片或扫描件,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需在有效查询期内)。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的,须出具由本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以及由学校教务或研究生管理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的毕业证明,2024年12月31日前未能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原件的,取消录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