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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浙江省温州瑞安市事业单位招聘92人公告
2018-09-17 19:08:28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浙江 浏览次数: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登陆瑞安市人事考试录用系统进行网上缴费确认并查询是否完成。根据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我省公务员录用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试费收费的复函》(浙价费〔2018〕21号)文件规定,每科考试费为50元,两科共计100元。未按时缴纳考试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5、调整招聘计划数和现场改报

缴费确认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岗位,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并于2018年10月10日在瑞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招聘计划取消的,允许已报考该岗位的人员进行现场改报名,逾期未到现场改报名的视作放弃报名资格,退还考试费。现场改报名时间定于2018年10月11日上午9:00-11:00,下午14:30-17:00;地点设在市人力社保局事业单位人员管理科(瑞安市商城大厦11楼1117办公室)。

6、打印《笔试准考证》

时间:2018年10月24日0时-2018年10月26日24时

已完成缴费人员登陆瑞安市人事考试录用系统,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二)笔试

笔试日期定于2018年10月27日

上午9:00-11:30《综合应用能力》

下午14:00-15:30《职业能力倾向测试》

每个科目满分均为100分。笔试具体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护照或公安部门出具带照片的身份证明,下同),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及其他要求参加考试。

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笔试总成绩=《综合应用能力》×50%+《职业能力倾向测试》×50%,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报考人员必须参加所报岗位的两科考试,否则笔试成绩无效。笔试总成绩在瑞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三)资格复审

1、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计划数1:1比例确定入围资格复审对象。如笔试成绩同分的,取《综合应用能力》成绩高者;如两科成绩均相同的,另行加试。

实际参加考试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岗位,设定入围资格复审最低分数线,低于最低分数线的不予入围。本次招聘最低分数线为实际参加笔试人数满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岗位中入围资格复审人员的最低分数。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在瑞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请密切关注网站信息并登陆查询。

2、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户口簿(或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学历证书、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证书(证件)的原件、复印件及单寸免冠近照2张。

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报考的,须提供报名时取得的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全日制普通高校双学历的报考人员以第二学历专业报考的,须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打印的第二学历证明。

以国(境)外学历报考的,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认证书。

3、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岗位资格条件不相符者,视作不具备招聘资格条件;未按规定时间、地点接受资格复审的,视作自动放弃招聘资格。空缺名额在该岗位笔试人员中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无递补人选的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名额。

4、报考人员提交的复审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伪造、涂改证件的,根据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四)体检、考察

各招聘岗位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计划数1:1比例确定入围体检对象。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和体检时间、地点在瑞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入围体检人员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笔试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参加体检,否则视作自动放弃。

体检工作参照人社部、原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资格的,在该岗位报考人员中根据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