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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海南省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事业单位招聘23人
2018-09-12 00:30:29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海南 浏览次数:0

五、招聘方式

(一)考核招聘。采取结构化面试+组织考察方式进行。

(二)面试

1.成立考评组。由县委县政府领导、招聘单位主要领导和相关行业专家等5或7人组成。

2.面试方法。采取面试答辩、撰写论文和业务能力操作等形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试人员的职业道德、专业知识和沟通能力,重点测评应试者的适岗能力,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3.面试内容。面试答辩、撰写论文和业务能力操作均权重于招聘岗位所需相关专业内容。

4.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5.面试分数

(1)面试答辩占50%+撰写论文占15%+实际技能操作占35%+其他得分。

(2)面试答辩占60%+撰写论文占40%+其他得分。

(3)其他加分。其他加分:①获得与招聘岗位所需专业高级职称加5分,中级职称加3分,初级职称加1分;②在省级以上报刊、行业杂志等发表与招聘岗位所需专业论文,每发表一篇加1分;③负责或参与和招聘岗位相符课题研究或项目的工作加1分。加分累计不超10分。

6. 面试合格分数线。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分数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聘用。根据考生面试分数成绩由高到低按照所报考岗位招聘人数确定拟进入体检人员。

(三)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根据考生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排序,按招聘岗位名额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的人选。

1.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体检结果,通过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县广播电视台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2.考察。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考察时成立考察工作小组,每组由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察小组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要到报考人员所在单位或学校广泛听取有关方面的意见。考察对象须向考察小组提供学历档案、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原件、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学历证书查询结果、准考证、报名表及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材料;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已结婚的需乡镇以上计生部门出具的计生证明。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其资格。

考察工作在体检结束后30天日内完成。如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主动放弃的,出现岗位空缺时,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是否递补,若需递补,按考试综合成绩排名顺位递补。考察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六、人员聘用

(一)拟聘用人选通过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县广播电视台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无异议,由县人社局报县委、县政府审批,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公示期如有异议,经复核不合格者,将取消其聘用资格。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办理转正手续,不合格则取消其聘用资格。

(二)本次招聘的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在我县的最低服务年限5年(含试用期)。

七、联系方式

(一)咨询电话:0898-66738761,0898-66738760

(二)监督电话:0898-86236003,0898-86236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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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2018年琼中考核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职位一览表

2.《2018年度海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3.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2018年面向社会考核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考试报名系统操作指南

4.《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2018年面向社会考核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