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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重庆渝北区双龙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招聘3人简章
2018-08-24 23:48:27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重庆 浏览次数:0

 

为加强中心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卫生计生系统临时工作人员管理的通知》(渝北卫计【2018】223号)文件有关规定,结合我中心实际,经区卫生计生委审核,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临时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

(三)坚持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二、招聘名额

工作人员3名(具体岗位见附件1),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三、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凡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素质好,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作风正派;

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

4.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工作;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符合岗位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二)以下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现役军人;在读人员;具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在国外境外高校就读的全日制学历(学位)的人员,其学历(学位)须在报名前获得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三)年龄计算有关事项

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8年8月28日,如“35周岁及以下”指1982年8月29日及以后出生,依次类推。(截止时间为报名时间开始的头一天,根据实际情况修改)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报名、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组织实施。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18年8月29日—8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2:00-5:30,逾期不再补报。

报名地点:渝北区双龙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办公室(渝北区五星路45号)。

2.报名手续及资格审查。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内竞争。报考者根据报考岗位及要求,持《个人情况登记表》、本人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岗位要求的职称证书和其他报考所需证明材料等原件及其复印件各1份、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到人事科进行资格初审。岗位条件中要求有工作经历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

如需委托他人报名,上述所需资料不变,同时出具委托人的委托书(须注明委托事宜、委托双方的身份证号码,并由委托双方签字)以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面试

面试由人事科会同招聘科室共同组织,凡考生缺考,取消面试资格。

面试比例:面试人数与拟招聘人数比例2:1,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递减后的招聘岗位人数按“实际参加面试人数×面试比例”公式计算,出现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无法递减的,书面向区卫生计生委请示,区卫生计生委同意后,方可进入面试。未形成竞争的岗位,考生面试成绩需达到60分,方可确定为体检人选。

面试方式及分值: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语言表达和逻辑思维能力、适岗能力、职业素养等。面试分值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及以上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面试考官对考生面试成绩评定在60分以下、90分以上的,须在评分表中说明情况。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按通知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者视为自动弃权。

 

(三)面试成绩公示

考试总成绩在面试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在重庆市渝北区双龙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示栏予以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