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教、面试: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试教和面试,试教采取授课方式,主要测评应聘者学识水平、课堂教学能力;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形象气质、语言表达和岗位的匹配性等。
⑶应聘12岗位: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笔试、面试各占综合成绩的50%)。
笔试: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总分100分。
面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5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达到开考比例,未达到入围面试比例的则全部入围)。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仪表仪态、语言表达能力和职业态度等,总分100分。
所有岗位均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70分(含70分)。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应聘人员参加笔试、面试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各环节的考试成绩在湖南外贸职业学院网站公布。
(五)体检与考核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排名为准,无笔试岗位的以占比最重的测试项目成绩为准)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和考核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核环节,主要考察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有体检或考核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者,根据实际情况可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核结果,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报省商务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湖南外贸职业学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人员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咨询电话:0731-88131714(学院人事处)
举报电话:0731-88131715(学院纪检监审处)
原标题:湖南外贸职业学院2018年公开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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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外贸职业学院
2018年8月20日
文章来源:http://www.hnrst.gov.cn/xxgk/zpzl/sydwzp/201808/t20180820_507589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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