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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山东滨州博兴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招聘10人公告
2018-08-15 19:44:16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山东 浏览次数:0

 

2018年山东滨州市博兴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招聘10人公告已发布,报名时间:2018年8月16日8:30至8月17日17:30。就业指南网助考生顺利通过考试。

为适应当前全县不动产登记工作需要,进一步充实一线工作力量,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决定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现结合实际,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计划

2018年县不动产登记中心计划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10名。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博兴县常住户口,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年龄22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3年8月28日至1996年8月28日期间出生)。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现役军人、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学生、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招考(聘)主管机关认定有作弊行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报考。

三、工作性质

主要从事不动产登记相关工作。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18年8月16日至17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报名地点:博兴县国土资源局办公楼405房间

咨询电话:0543—2397118

准考证领取时间:2018年8月 21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应聘人员凭身份证到博兴县国土资源局领取准考证。

(二)报考人员提供的证件和有关材料

二代身份证、户口簿(户口迁移证)、毕业证、三张一寸近期免冠照片。各种证件均提供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原件报名审核后现场退还报名者)。应聘人员必须如实填写打印报名登记表并签名承诺。

(三)现场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人员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证件、报名登记表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并对资格审查结果负责。

报名结束后,报名人数达不到1:2比例时,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计划。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的全过程。对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应聘人员,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现场缴纳笔试考务费40元。进入面试人员,面试费每人70元。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时间90分钟,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笔试成绩按50%的比例计入考试总成绩。

应聘人员必须凭笔试准考证和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仅限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参加笔试,两证缺一不可。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领导小组根据招聘人数和考试情况确定。笔试成绩合格人员,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选。面试人选一经公布,因不符合报名条件、放弃面试等造成的面试人选空缺不予递补。

(二)面试

面试实行百分制。面试成绩的50%计入考试总成绩。

面试实行结构化面试,重点测评应聘者的岗位适应能力,主要考察应聘者的职业道德、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和持有证件等要求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面试结束后,将笔试、面试成绩按比例折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如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如果笔试成绩相同且影响聘用的,再重新组织面试,确定总成绩排名。

六、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组织考察。考察主要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对考察合格人员,组织体检。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者,不予聘用。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