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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河北承德市直医疗卫生单位选聘38人简章
2018-08-15 19:53:38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河北 浏览次数:0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医疗卫生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优化人才队伍结构,根据《承德市事业单位选聘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经市卫计委研究,报市有关部门同意,决定面向社会选聘高学历及急需紧缺卫生人才38名,特制定本选聘简章如下:

一、选聘名额

本次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38名。其中市中心医院7名,市口腔医院5名,市第三医院2名,市妇幼保健院4名,市儿童医院12名,市中医院8名。详见《2018年承德市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二、选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35周岁以下(出生日期计算从公告发布日算起)。正高级职称,年龄可适当放宽。

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无违法、违纪及犯罪前科。

3、热爱卫生事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能够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

4、具有与选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和技能条件;岗位设置条件中有规定工作经历须出具工作经历证明,工作经历计算方法以公告发布日算起,此前累计工作时间每达到12个月累计为1年。岗位条件中专业设置有方向的,证件审核阶段须由相关学校提供证明,交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确定。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选聘岗位信息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正在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间或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三、选聘程序及方法

本次选聘采取面试答辩、专业技能测评、考核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录领导小组的监督指导下,由市卫计委统一组织实施。

本次选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8月27日上午9:00至2018年8月29日下午5:00。

2、报名地点:市卫生计生委一楼。

3、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报名。考生开始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选聘政策和拟报考岗位条件,认真阅读《报名注意事项》,并填写打印《2018年承德市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公开选聘报名信息表》,携带报名相关材料到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

4、报名须携带本人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身份证、执业证及有关证明等相关证件资料原件和复印件,毕业证须在学信网查询并打印电子注册备案表,并提交本人近期同底免冠彩色小2寸照片3张。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需提供相关工作经历证明、工资表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伪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报名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5、选聘岗位的报名人数与岗位计划数比例不低于1:1。

(二)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由市卫计委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方法,统一时间,统一组织实施。面试结束后即时公布面试成绩。

根据专业及岗位特点,采取面试答辩与专业技能测评相结合方式进行,分值各占40%和60%,总分100分。面试答辩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与岗位匹配度等内容;专业技能测评主要测试应聘人员专业水平、工作能力、工作业绩等。

1、面试时间为2018年9月(具体时间及地点以面试通知单为准)。

2、《面试通知单》。面试前在承德市卫计委网站对外公布《面试通知单》领取通知,考生按规定时间地点领取《面试通知单》。面试具体地点、组别、时间安排及有关要求详见《面试通知单》。

3、面试考生分组,报考同一岗位考生一般分在同一个面试组和面试场次。每组面试考生抽签决定面试顺序。面试时考生只报自己的组别和抽签号,不得报姓名。考生抽签时仍未到候考室的视为自动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