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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安徽霍山县妇幼保健院、乡镇卫生院招聘58人公告
2018-08-15 19:51:12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安徽 浏览次数:0

内容:专业综合知识。内容为报考岗位的相关专业知识,分为临床、口腔、护理、助产、检验、影像、药剂、财会八类试题。题目由霍山县卫计委委托第三方出具。

上述考试科目满分均为120分。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笔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2、资格审查

时间:2018年8月25日13:00—13:30

地点:霍山县中医院15楼小会议室

资格复审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逐一审核考生网上报名时填写的信息与考生提供的证件材料。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面试资格。资格复审时,考生应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及相关证书、证明原件。

 

3、面试

时间:2018年8月25日下午14:00-18:30

地点:霍山县中医院15楼小会议室

内容:面试题目由霍山县卫计委委托第三方出具,内容包括综合素质能力和专业素质能力两个方面,重点考查应聘人员适应岗位要求的业务素质和潜在能力,以及与拟聘岗位有关的能力、知识、经验、性格等方面的内容。面试按抽签顺序进行,考生在面试前到指定地点集中抽签决定面试顺序。面试成绩采取百分制,当场评分、当场亮分(保留2位小数,小数点第三位四舍五入)。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为确保应试人员素质,设定面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4、合成总成绩

(1)合成总成绩的计算方法为:笔试成绩÷1.2×0.6+面试成绩×0.4(其中护理面试成绩、技术操作成绩各占20%)。合成总成绩计算时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2)依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名单。如遇合成总成绩相同时,则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排序,并在霍山县政府网站等相关网站上进行公示。

六、体检

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执行。考生须按要求在指定的体检机构由县卫计委统一组织体检,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单位体检专用公章。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七、考察

考察工作由霍山县卫生计生系统人员招聘管理工作领导组牵头,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主要对被考察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体检和考察环节中如有不合格者,按照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最多可递补两次。

八、公示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霍山县政府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接受社会监督。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经卫计委审查后,由用人单位出具聘用报告,并按规定报送县人社局、编办、财政局备案。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层次的学历、学位、证书等证件材料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公示结束后出现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九、签约聘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受聘人员待遇按合同规定执行。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有关事宜

1、监督检查。本次招聘考试严格遵照《安徽省人事考试工作规则(试行)》及保密、回避等相关规定,坚持客观、公正、科学、规范的原则,严肃考风考纪,严格实行考试责任追究制,确保招聘考试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地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