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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广东汕头市金平区招聘教师92人公告
2018-08-15 19:55:09 来源: 所在地区:广东 浏览次数:0

九、聘用和待遇

(一)经公示无异议,被聘用为我区中小学教师的,按有关政策办理聘用手续,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及金平区有关规定执行。逾期不签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视为自动放弃,不再递补及调整计划。

(二)被聘用为我区中小学教师的,在聘用学校服务满五年后方可申请调动。

(三)经公开招考录用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按照《关于印发金平区教育系统引进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等高层次人才若干优惠措施的通知》(汕金府办〔2017〕52号)享受相关优惠政策(详见附件5)。

十、其他事项

1、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或不予聘用。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公开招聘教师是一项重要的工作,各相关单位和人员要以对人才负责,对社会负责的态度,严肃人事工作纪律,严格按规定办事,工作中要接受群众监督,严防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现象发生。

3、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相关政策处理。本方案由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十一、联系部门、监督部门及电话

金平区教育局 0754—86727988、88625359

金平区人社局 0754—88329275

金平区政务网:http://www.gdjinping.gov.cn/

金平区教育局公众号

附件:

1、汕头市金平区2018年公开招聘新教师职位表

2、汕头市金平区2018年公开招聘新教师学科需求表

3、汕头市金平区2018年公开招聘新教师报名表

4、2018年汕头市金平区公开招聘新教师奖(加)分申请表

5、关于印发金平区教育系统引进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等高层次人才若干优惠措施的通知(汕金府办〔2017〕52号)

汕头市金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汕头市金平区教育局

2018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