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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福建省泉州市石狮城市管理局事业单位招聘12人
2018-08-08 22:54:29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福建 浏览次数:0

 

2018年福建省泉州市石狮城市管理局事业单位招聘12人已发布,报名时间:2018年8月14日24时。就业指南网助考生顺利通过考试。

根据《石狮市城市管理局市政公用设施管理处2018年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经研究,决定续招聘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计划招聘编外工作人员12名,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和资格条件要求,详见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及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各项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①曾因犯罪受过(或免于)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②在近三年内被认定有人事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③在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平台查询有失信记录的人员;④现役军人;⑥有法律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二)学历有关要求

报考人员取得的大专以上学历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询认证。

三、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18年8月14日24时

2.报名方式

本次报名采取电子邮件报名,将报名材料的电子文档(照片或扫描件均可,文字图片要求清晰可辨)发送到电子邮箱,邮箱地址为:2387366518@qq.com.报名成功后,审核人员将回复邮件确认。咨询电话:0595-68899779。

3.报名材料

(1)如实填写的《报名登记表》(附件2)1份;

(2)近期1寸正面同底免冠彩色证件照;

(3)身份证(正、反面);

(4)毕业证;

(5)驾驶证;

以上材料打包压缩成一个文件,并按“岗位代码+姓名”的方式命名,发送至报名邮箱。

4.报名注意事项

(1)考试报名不收报名费。

(2)岗位要求的年龄(周岁)计算、证书取得的截止时间或相关资历计算的截止时间均为2018年8月。

(3)考生要如实完整地填写报名表,对因联系方式填写有误或联系方式无法保持畅通等而影响招聘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对于因信息填写不完整而影响资格条件判断的,将不予通过资格审核。

5.领取准考证方式:考生报名后,经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考务人员将在考试前2天将电子版《面试通知书》发到考生报名时预留的邮箱,考生自行打印。

四、考试办法

考试采取面试方式进行。

1.面试时间、地点

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2.面试内容

重点考察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

3.成绩计算

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总分100分,面试成绩即为考生总成绩,合格线65分。若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计划数,考生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面试成绩低于合格线的,不予录用。试题委托专业考试机构命制。

4.成绩公布

考试成绩将在石狮人才网(www.sshr.net)发布,考生可登录网站查询,具体发布时间另行通知。

五、体检及考核

根据招考人数按1:1的比例,在考试合格的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及程序参照福建省公务员考录现行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对象必须在指定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携带本人身份证、面试通知书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考生各方面的表现,遵纪守法和综治等情况。对考核合格者给予聘用。体检、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从考试合格考生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序递补,直至取满名额。

六、确定聘用人选

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石狮人才网进行为期3天的公示。拟聘用人选经公示不影响聘用的,给予聘用。

此次考试成绩保留1年,在此期间,若有聘用人员解除劳动关系,可从考试合格的考生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序递补。

七、工作待遇

本次公开招聘人员实行劳务派遣制用工方式,聘用人员与石狮市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劳务派遣期限3年,试用期3个月。工资待遇按3500元/月(含单位及个人应承担的五险一金等费用)标准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