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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重庆合川区教育卫生事业单位选聘50人公告
2018-08-07 21:37:50 来源: 所在地区:重庆 浏览次数:0

为进一步加强合川区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拓宽选人用人渠道,经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本区外公开选聘优秀在职在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选聘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选聘计划

选聘区外优秀在职在编教育事业单位人员28名(详见附件1)、区外优秀在职在编卫生事业单位人员22名(详见附件2)。招聘岗位有专业要求的,统一参照《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执行。

三、选聘条件和范围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未受任何处分;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道德素质。

3.须为从事所报考岗位相关工作满3年及以上的区外事业单位正式在职在编人员(不包括按规定应履行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且近3年度(聘期)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截止到报名开始前一天)。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聘用体检标准。

5.自愿在我区事业单位服务5年及以上。

6.须经现所在单位同意报考。

7.符合招聘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2)

8.符合《合川区教育人才引进培养办法(试行)》《合川区卫生人才引进培养办法(试行)》(附件4)人才引进要求的,按照人才引进培养办法规定程序进行。

(二)选聘范围

1.凡符合本次选聘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2.以下人员不属于本次选聘范围: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本区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职在编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属于选聘范围。

四、选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承诺诚信报考。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报考,报考人员应如实准确填报各项报名信息。本次网上报名不进行资格审查,只审核电子照片。如因不符合条件被取消考试考核资格,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对伪造、变造、冒用有关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恶意注册干扰正常报名秩序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并按国家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2.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在2018年8月11日至8月13日18:00前登录http://61.186.167.227/hcqwyj/进入报名系统,提交报考申请(操作说明http://61.186.167.227/hcqwyj/czsm.doc)。服务器关闭申请时间:2018年8月13日18:00。 报考人员只能使用第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人员须按照报名系统提示,准确填报各项报名信息,并上传标准登记照电子照片(jpg格式,10-30kb)。电子照片由合川区人力社保局进行审核,照片审核通过即视为报名通过。若电子照片不符合报考要求而未能审核通过,视为报名不通过。报考人员在填报报名信息后要及时登录系统查询是否报名通过,审核通过后不能再修改任何报考信息。

3.打印准考证。考生于2018年8月15日至2018年8月16日登录报名系统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保证字迹、照片清晰),逾期权限不再开放。考生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按时到准考证指定地点参加考试考核。逾期未打印准考证或遗失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应聘并参加考试考核。

各岗位报名人数、通过资格审查人数及最终缴费人数一览表于报名结束3个工作日内在合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