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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江西大余县城区(城郊)学校选调教师67人公告
2018-08-07 21:39:13 来源: 所在地区:江西 浏览次数:0

为满足城区和城郊(注:城郊具体指黄龙镇和浮江乡)学校教育教学的需要,促进教师的科学合理有序流动,根据《大余县中小学教师内部调整管理暂行办法》精神,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就城区(城郊)学校选调教师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选调对象

本县农村乡镇学校的在编在岗正式教师。

二、选调原则

1.自愿原则。

2.竞争择优原则。

3.公开公正原则。

三、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思想品德好,身心健康。

2.近两年师德考核、年度考核合格(称职)及以上。

3.择优选调后,若录用学校相应职称岗位已满员,愿意高职低聘。

4.达到规定的农村乡镇任教年限。

(1)报考城区学校选调考试的教师必须在农村乡镇学校实际任教满5周年(注:借调或长年病假等未实际在岗的年限不计入本方案中的任教年限,下同)。

(2)报考城郊学校选调考试的教师必须在其它农村乡镇学校实际任教满3周年(服务期未满5周年的定向师范生除外)。

(二)岗位条件

1.学历条件。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其中,小学教师报初中教师岗位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2.资格条件。具有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含通过了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考试),且所报考的岗位学科与教师资格证学科、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学科或所学专业相同。

四、选调岗位。详见附件1。

五、选调程序与办法

选调采取考试的方式进行,程序如下:

(一)制订岗位计划。县教育局根据城区(城郊)学校教职工编制和教学需求情况,统筹制订选调岗位计划。

(二)发布选调公告。县教育局在大余县政府网、大余县教育局微信公众号发布选调公告,同时以文件的形式将选调方案下发到全县学校。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8月8日-8月10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2.报名地点:县教育局人事股。

3.报名应携带的证件材料:

(1)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

(3)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

(4)相应职称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5)学校出具的个人工作简历、年度考核证明(乡镇小学以中心小学为单位,其他以本校为单位出具,证明必须由校长或主持工作的负责人亲笔签名,并加盖学校公章);

(6)大余县城区(城郊)学校选调教师报名登记表(随通告下发,见附件2)。

(7)近期一寸免冠彩照1张。

以上复印件、简历证明、报考申请和报名登记表均统一使用A4纸张打(复)印。报考者依据本人教师资格证学科、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学科或所学专业限报一个学科岗位。

4.资格审查:报名截止后,对选调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考选调全过程。

(四)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的方式进行。与选调大余籍县外教师考试一并进行。

1.笔试时间:8月15日。

2.笔试地点:水城小学。

3.笔试内容:笔试满分100分,笔试内容为教育教学所应具备的基础知识,其中大余中学物理岗位加试高考试卷,按4:6的比例计入总分。

(五)公示和选调。根据开考学科岗位数,按照各岗位报考者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拟选调人员名单,由县教育局在大余县政府网、大余县教育局微信公众号公示7天(同时公布所有报考人员成绩)。有异议者经查属实不符合选调条件的,取消选调资格,由此产生的人员空缺可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顺延递补。

(六)选岗。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分类别、按学科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公开选岗,公开选岗后报县人事调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办理调动手续。

六、相关政策

(一)加分政策。累计加分10分封顶。

1.近三年在年度考核中被评为“优秀”等次的按0.5分/年加分,最高分不超过1.5分。

2.在河洞、内良、吉村、左拔、樟斗五个山区乡镇任教每满一学年加0.5分,其中在河洞、内良、吉村、左拔、樟斗五个山区乡镇村小教学点任教的,每满一个学年再加0.25分。

(二)同一岗位出现成绩并列的情况,先后按照以下原则排名:现在山区学校任教者、学历高者和工作年限长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