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中小学招聘 >> 中小学教师
2018下半年重庆大渡口区事业单位招聘70人公告
2018-08-07 21:38:01 来源: 所在地区:重庆 浏览次数:0

考生提交的报名信息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对恶意注册干扰正常报名秩序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并按国家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初审报名资格

大渡口区人力社保局会同有关部门根据考生在网上填报的信息,对照岗位报考要求,在网上进行资格初审,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后的24小时内作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对填报的信息资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的内容,并退给考生进行补充。

(三)查询初审结果

考生务必于填报报名信息后的24小时内登录报名网站查询初审结果。如因填报信息错误可及时进行修改,信息修改截止时间为2018年8月16日17:00,工作人员将对修改后的信息重新进行资格初审。未通过资格初审者,不能参加笔试。考生应慎重填写报名信息、选择报考单位及岗位,一经资格初审通过后,考生不能更改报考信息,因填写信息错误和不实产生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四)网上缴费确认

考生资格初审合格后,须在2018年8月17日17:00前进行网上缴费(按市财政、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收取人民币50元/科,两科合计100元),确认参考。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缴费确认。确认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考生网上缴费后,要及时登陆报名系统核实缴费是否成功,并打印《报名登记表》,网上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

各招聘岗位的最终报名人数将在缴费结束3个工作日内,在“重庆市大渡口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ddk.gov.cn/)进行公布。

(五)打印准考证

网上报名资格初审合格并缴费确认成功的考生,于2018年9月5日9:30起至9月8日12:00登录报名系统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按要求到准考证指定的考试地点参加考试。逾期未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责任自负。

(六)未达到开考比例人员的处理

各招聘岗位拟招聘名额与缴费确认人数比例须达到1:3,未达到该比例的,相应递减拟招聘名额至规定比例,无法递减的取消招聘。属急需紧缺专业的,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同意,可作为紧缺岗位开考。因达不到开考比例取消招聘的,退还考务费。

 

五、考试考核

考试考核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时间及地点

笔试时间初定于2018年9月8日(周六),具体时间、地点及考试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分为公共科目笔试和专业科目测试,每科分值为100分,总分200分。公共科目笔试和专业科目测试内容详见《岗位一览表》(附件1)。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于2018年9月21日在“重庆市大渡口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ddk.gov.cn/)公示,不再另行通知。

(二)现场资格复审及面试

1.现场资格复审

除幼儿教师招聘岗位的面试比例为1:2外,其余招聘岗位的面试比例为1:3,根据所报岗位考生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若最后一名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面试。未达到该比例的,相应递减拟招聘名额至规定比例;无法递减的或属于紧缺急需专业并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同意的,考生笔试总成绩应达到其他岗位进入面试考生(不含递补进入面试考生)笔试总成绩的最低分,方可进入面试。

现场资格复审由大渡口区人力社保局会同有关部门共同组织。确定进入面试人选须于2018年10月9日持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到大渡口区行政中心三楼进行现场资格复审。有关证明材料具体包括:(1)《报名登记表》;(2)身份证;(3)毕业(学位)证;(4)报考岗位要求有相应工作经历的,必须提供加盖用人单位公章的《工作经历(同意报考)证明》的“工作经历”部分(见附件3,考察时将结合劳动合同和社保缴费情况核实);(5)考生为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人员的,必须提供加盖工作单位公章的《工作经历(同意报考)证明》的“同意报考事项”部分(见附件3,主管部门和组织人事管理权限部门意见考察前提供);(6)招聘岗位要求的其它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