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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山东省东营港经济开发区招聘20人公告
2018-08-03 11:53:11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山东 浏览次数:0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入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和方式另行通知。

五、考察体检

从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考察体检人员名单(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考察体检人员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因应聘人员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应从进入同一岗位面试范围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考察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有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全面复审。

体检一般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有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个人承担。

六、公示聘用

经考察体检合格后,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合同期限三年(含试用期),合同一旦签订,合同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约定。

七、其他事项

本次招聘不指定辅导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有关招聘事项信息通过东营港经济开发区网站公布。应聘人员在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期间,应及时关注上述网站发布的公告信息。因本人未及时查看相关招聘公告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简章由东营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46-8019003

附件1:东营港经济开发区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附件2:2018年东营港经济开发区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岗位设置表

附件3:东营市就业失业登记管理服务站点联系方式(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