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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永州市市直企业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公告(第二批)
2024-04-11 15:23:36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湖南 浏览次数:0

  (三)面试。资格复查合格人员进入面试程序。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引进面试统一安排在永州市举行,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根据面试成绩按岗位计划数1:1确定体检人选,所有入围体检人选的考试分数须达到75分及以上,考试成绩相同的,按不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的总分高低确定体检人选,当评分总分仍相同的,则按给予考生评分中最低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名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五)考察。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内容主要包括人选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度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人选达不到岗位要求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引进人才。因体检、考察过程中自愿放弃或不合格造成的岗位空缺,根据同一引进岗位面试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按照面试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递补最多不超过2次。

  (六)公示聘用。考察合格的拟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经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入职手续,签订聘用(劳动)合同。对2024年应届毕业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和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后,再办理相关入职手续。凡是享受永州市人才引进政策的引进人才,其聘用(劳动)合同中须约定不低于5年的最低服务年限,因自己单方面原因违约的,必须退还享受的生活补贴、购房补贴等所有相关人才待遇。

  五、人才政策待遇

  (一)永州市人才引进政策待遇

  根据《关于奋力打造新时代潇湘人才高地推动永州高质量发展的三十六条措施》(永办发〔2022〕15号)规定,本次永州市市直企业事业单位引进人才符合有关条件的,可对应享受以下人才政策待遇:

  1.生活补贴和购房补贴。企业全职引进的45周岁以下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才,可以选择享受以下三种套餐中的一种:①20万元购房补贴;②10万元购房补贴和3年内2.4万元/年的生活补贴;③3年内4.8万元/年的生活补贴。市直事业单位全职引进的45周岁以下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才,可以选择享受以下三种套餐中的一种:①15万元购房补贴;②7.5万元购房补贴和3年内1.8万元/年的生活补贴;③3年内3.6万元/年的生活补贴。对企业和事业单位全职引进的35周岁以下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才和双一流建设高校全日制本科生给予5万元购房补贴,其中企业引进的人才还可享受3年内1.2万元/年的生活补贴。对企业和事业单位全职引进的35周岁以下其他高校全日制本科生给予2万元购房补贴。工作单位驻地在基层艰苦边远地区或乡镇的,生活补贴标准相应提高20%。对引进的首席技师、特级技师、高级技师、技师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3万元、2万元购房补贴。引进人才签订聘用(劳动)合同之后,在永州市中心城区(冷水滩区、零陵区、永州经开区)购买商品住房方可申请购房补贴。

  2.岗位聘用。对引进前具有专业技术职务的人才,引进到市直事业单位工作的,首次聘用不受用人单位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的限制,保留其原专业技术职务工资待遇,任职资格连续计算。

  3.科研支持。引进人才在申报各类科技计划项目、省科学技术奖和国家级、省级人才工程支持计划时,符合条件的,不受工作时间长短的限制,同等条件下优先立项、优先推荐、优先支持。

  4.住房保障。按照“分层次、保无房”的原则,为引进人才提供多渠道的住房保障。对引进人才,在我市中心城区内无固定住房的,在最低服务年限内,可申请入住人才公寓或由用人单位提供临时性住房。

  5.公共保障。引进的具有博士学位或正高级职称的人才,其配偶属永州市外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且愿意来我市工作的,可按有关程序申请家属随调。引进人才子女就读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的,按就近入学原则予以保障;引进的具有博士学位或正高级职称的高层次人才,其子女申请就读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的,除可以保障就近入学外,还可以到市里安排的用于接收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的学校就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