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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新疆巴音郭楞州尉犁县招聘事业岗教师94人简章
2018-07-30 22:54:40 来源: 所在地区:新疆 浏览次数:0

为推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学,全面落实 2018 年基本实现学前和义务教育阶段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全覆盖的要求,确保到 2020 年少数民族学生基本掌握和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全面提升国语教育质量,优化教师队伍结构,解决我县师资短缺问题,同时也为高校毕业生求职就业提供便利,促进人力资源合理配置,经县委、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拟面向全国招聘教师94人。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平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按公布的招聘职位自愿报名,择优聘用。

二、招聘条件

1.报考人员户籍不限;

2.年满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3年7月30日至2000年7月30日期间出生),资格审查时实际年龄以身份证原件标注的出生日期为准;

3.全日制普通大中专学校毕业生。学前阶段要求中专及以上学历,学前教学点允许成人高等教育全日制脱产本、专科相应专业毕业生(包括自学考试的汉语言文学、英语、小学教育、义务教育和教育学专业毕业生);小学阶段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

4.专业要求:详见《2018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招聘考试专业参考目录》(附件4);

5.教师资格要求:

(1)考生须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书或教师资格认定条件。非师范类专业毕业生必须持有教师资格证。

(2)对报考幼儿园岗位的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师范类专业历届毕业生的教师资格不做要求,但须在正式上岗任教后一年内取得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书,未能按时取得的,解除聘用关系。报考学前教学点的成人高等教育全日制脱产本、专科相应专业毕业生必须持有教师资格证书。

(3)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具有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无打架斗殴、酗酒滋事等不良嗜好;能适应岗位工作的需要。

6.普通话要求:母语为非汉语报考人员的汉语水平须达到MHK四级乙等及以上水平,同时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其中报考汉语文学科岗位必须达到普通话水平二级甲等及以上。

7.具有符合报考职位的其他全部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在维护祖国统一、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的斗争中,认识含混、态度暧昧,参与民族分裂活动和非法宗教活动的;

2.受过刑事处罚、少年管教,或者近五年内曾受过治安处罚的;

3.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4.因严重违反纪律、规章制度被单位开除、辞退或依法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

5.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6.曾参加过“法轮功”等邪教或者带有黑社会性质等其他非法组织的;

7.有过吸毒史的;

8.配偶、直系亲属或三代以内的旁系亲属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因危害国家安全罪被判刑,或者因其他犯罪正在服刑的;

9.配偶、直系亲属或三代以内的旁系亲属中有因参与民族分裂、非法宗教、暴力恐怖等犯罪活动被判刑;

10.配偶、直系亲属或三代以内的旁系亲属中有犯罪嫌疑正被政法机关侦查、控制的,或者有“法轮功”等邪教或其他非法组织的成员的;

11.近5年来,在公开招考过程中有作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人员;

12.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事业性岗位工作人员;

13.现役军人;

14.其他不符合岗位聘用条件的。

四、招聘职位

具体详见《2018年尉犁县公开招聘事业岗教师职位表》(附件1)。

五、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为报名资格初审、报到、面试、资格审查、体检、考察考核、公示、聘用等。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8年7月30日-8月10日(周末正常上班)

上午10:00-13:00、下午16:00-19:00

地点:尉犁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五楼508室

2.资格初审

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初审。每个考生只允许选报一个职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