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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湖北团风县直事业单位招聘37人公告
2018-07-29 10:00:30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湖北 浏览次数:0

为深入实施“我选湖北·梦圆黄冈”计划,满足县直事业单位多元化用人需求,促进社会公益事业发展,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中共团风县委组织部(下称“县委组织部”)、团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称“县人社局”)拟统一组织部分县直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7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

本次招聘的具体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团风县直事业单位2018年统一组织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必需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招聘考试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18年应届毕业生;

4.现役军人;

5.团风县内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 和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发布公告

《团风县直事业单位2018年统一组织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在团风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tfzf.gov.cn)新闻中心栏、团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http://rsj.tfzf.gov.cn/)、团风党建 (tfdj20150701)微信公众号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四、报名方式及时间安排

(一)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在特殊情况下也可接受委托报名。委托报名的,被委托人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和签字的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及有效联系方式,同时提交委托人的委托证明(纸质委托证明、微信、短信、现场电话等方式均可)。

(二)报名地址:县人社局县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一楼大厅人事考试中心报名窗口(县就业局院内,下同)。

(三)时间安排

1、报名时间:2018年8月 6日至8月10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共 5天)。

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每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填报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报名期间资格审查结果应当场告知考生,通过资格初审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初审的,可以重新选报其他岗位。现场报名资格初审工作由县人事考试中心负责。

2、缴费确认时间:资格初审通过后,实行现场缴费。

按鄂价费字〔2007〕18号文件规定,资格审查通过人员须缴纳考试费用100元。报考人员在报名资格初审合格后,未按期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

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须持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并盖章);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须持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在报名现场直接办理免费手续。

3、准考证的领取:2018年8月16日至8月17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共2天),报考成功人员到县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一楼大厅人事考试中心报名窗口领取。(联系电话:18107135882)。

(三)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有关信息,诚信报考。报考人员要对照《岗位表》“报考资格条件”要求,填写和提供材料,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考生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凡提供虚假报考材料、证件,填报虚假内容,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核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

团风县外已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事业单位工作的报考人员,须经单位同意,并在现场报名期间提供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材料;已在企业或其他组织工作的报考人员,须经单位同意,并在现场报名期间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