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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浙江宁波大学招聘事业编制人员7名公告
2018-07-29 10:06:22 来源: 所在地区:浙江 浏览次数:0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宁波大学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7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宁波大学是一所新兴的地方综合性大学,是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浙江省、教育部和宁波市共建高校,浙江省五所首批重点建设高校之一,为浙江省属全日制本科院校,公益二类事业单位。

二、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核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考试、体检和考核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三、招聘岗位及条件(见附件)

注:外语水平证书或等级通过成绩单、执业医师资格、职称的取得时间和年龄、工作经历及海外留学经历的计算截止时间均为公告发布之日。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可凭学校推荐表和学生证报名,且须在2018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未取得的不予录用;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毕业的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可等同于国内2018年全日制普通应届毕业生,报考时仍未毕业的可凭国(境)外学校学籍证明报名,但须于2018年9月30日前取得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到时未取得的不予录用),专业相近的以所学课程为准。

四、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潘天寿艺术设计学院专技岗位、图书馆与信息中心专技岗位、校园规划与建设处专技岗位的招聘办法和步骤

1、报名程序

(1)报名办法

以上岗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

时间:2018年8月4日9时—2018年8月7日16时

网址:宁波大学招聘系统(http://zhaopin.nbu.edu.cn/)

报考者进入“立即注册”,按要求输入个人信息,严格按照招聘所设条件进行报名(不如实填写的,取消报名资格),逾期则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

另须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照),照片在30K以内,不大于160×200像素,不小于80×120像素。

(2)资格初审

时间:2018年8月8日9时—2018年8月9日16时

招聘单位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初审期间,报名系统不再对报考人员开放。证件不全或提供证件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报名资格初审。

(3)其他

各岗位应聘人数和招聘计划数之比须不低于3:1;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若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人数和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3:1的,将取消该岗位招聘。

2、考试

以上各岗位考试采取面试(或试讲)的方式;其中潘天寿艺术设计学院的教学科研岗位采取试讲的方式,其他岗位采取面试的方式。面试命题委托具有考试命题资质的独立第三方机构命题;试讲内容直接在面试通知中公布。

(1)资格复审

招聘单位将在面试(或试讲)前,利用半天时间对入围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参加资格复审者请携带身份证、本科及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属于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的可凭学生证,属于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毕业的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可凭国境外学校学籍证明,其他港澳、国外留学回国境人员可凭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户籍证明、外语等级证书、劳动(聘用)合同(或养老保障交费凭据)、单位出具的从事相关岗位工作经历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资格复审;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作自动放弃。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现场领取《面试(或试讲)通知》,考生凭身份证按照《面试(或试讲)通知》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或试讲)。

(2)面试(或试讲)

面试(或试讲)主要测试报考者专业(或教学)能力、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或试讲)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或试讲)的,视作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