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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广东汕头市广播电视台招聘播音员主持人8人公告
2018-07-23 22:41:54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广东 浏览次数:0

根据《汕头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暂行)》(汕市人〔2009〕269号、《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制度有关规定的通知》(汕人社〔2013〕70号)和《关于转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笔试和面试工作规范的通知》(汕人社〔2013〕84号)等文件的要求,汕头市广播电视台因事业发展需要,拟公开招聘播音员主持人8名。现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汕头市广播电视台是市政府直属正处级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组织全市广播电视宣传工作;组织实施各频率(频道)节目的采制、播出和经营工作;统一实施和管理广播电视节目的覆盖。汕头广播电视台经过六十年的发展壮大,现已成为集广播、电视、网站及新媒体等多种信息传播和服务功能于一体的传统和现代电子媒体相结合的传媒机构,在事业建设、宣传管理、技术创新、经营创收等方面均取得显著成绩,在全国地级市中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二、招聘岗位和条件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汕头话播音员主持人4名、普通话播音员主持人4名(详见附件1《汕头市广播电视台2018年公开招聘播音员主持人岗位表》)。

(二) 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 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 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5.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 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 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五年的。

3. 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 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读学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见习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7.2014、2015、2016年经粤东西北乡镇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已被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8.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按有关规定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

四、报名

(一)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

(二)报名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8年8月7日至9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5:00。

地点:汕头市潮汕路48号汕头市广播电视中心大堂(咨询电话:83938181)

(三)报名程序

1.应聘人员报名时须提供如下材料:

(1)填写《汕头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1份(A4纸双面打印,贴本人近期免冠正面大1寸彩色照片);

(2)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1份;

(3)本人毕业证、学位证、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等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4)本人近期同一版本免冠正面大1寸彩色照片4张;

(5)国有单位正式员工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出具工作单位同意其报考的书面证明材料1份。

2.资格审查:由汕头市广播电视台负责组织实施。对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报考者发放报名回执。

3.发放准考证:在发布招聘公告的网站发布领取准考证通知,报考者请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报名回执,到报名点领取准考证。委托他人代领的,须提供报考者及代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逾期未领取准考证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四)报名注意事项

1.每名应聘者只能报考1个岗位。

2.报考人员须于报名截止之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等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其中,2018年国内普通高校毕业生的学历学位证书,须于2018年9月1日前取得;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于报名截止之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