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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2018年公开招聘6名聘任制公务员公告
2018-07-20 11:22:08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陕西 浏览次数: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聘任制公务员管理规定(试行)》,经陕西省公务员局批准,西安市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聘任制公务员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中国(陕西)自由贸易试验区西安管理委员会政策研究高级职员1名;

中国(陕西)自由贸易试验区西安管理委员会国际投资贸易管理高级职员1名;

中国(陕西)自由贸易试验区西安管理委员会推广策划高级职员1名;

西安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自贸金融高级职员1名;

西安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基金高级职员1名;

西安市审计局固定资产投资审计高级职员1名。

《2018年西安市聘任制公务员职位表》(见附件1)以及《2018年西安市聘任制公务员报名信息表》(见附件2)等可通过西安人事考试网和各聘任机关官方网站下载:

西安人事考试网(http://xapta.xa.gov.cn/)

西安市商务局(http://xasswj.xa.gov.cn/)

西安市审计局(http://xasj.xa.gov.cn/)

西安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http://jrb.xa.gov.cn/)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者应具备条件。应聘者除具备公务员法第十一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实绩突出;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信廉洁,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

3.不满41周岁(1977年7月1日以后出生);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备拟担任职位所需的文化程度、工作经历、工作能力和其他资格条件,详见《2018年西安市聘任制公务员职位表》(附件1)。相关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到2018年10月1日。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者因违纪违法被机关、事业单位解除聘任合同或者聘用合同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纪律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5.按照有关规定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应聘者报考聘任机关和职位有《公务员回避规定(试行)》规定的回避情形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担任公务员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考试测评、体检、考察、公示、审批、办理聘任手续等程序进行。

()报名。

1.报名时间

2018年7月23日9:00至2018年8月10日18:00。

2.报名材料。

(1)《2018年西安市聘任制公务员报名信息表》(附件2)2份;

(2)近期免冠2寸彩色证件照2张及电子版;

(3)本人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留学归国人员应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职(执)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持有护照人员,也应提供护照;

(4)个人简历、近年来主要工作业绩(成果)材料及相关证明材料;

(5)应聘职位所需的其他有关材料。

3.报名方式。应聘者根据自身情况及拟报考职位的资格条件和专业要求,每人限报一个职位。

应聘者本人或委托他人须于2018年8月10日18:00前,将上述材料原件、复印件送至聘任机关,也可通过邮寄或电子邮件将上述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发送至聘任机关(表格为电子版、其余证件和证明材料为PDF格式),原件审核时间由聘任机关另行通知。报名材料复印件不退还,请自行留存个人所需材料。具体联系电话、电子邮箱、邮寄地址详见《2018年西安市聘任制公务员招聘咨询与监督方式》(附件3)。

邮寄以邮戳时间为准,电子邮件以发送时间为准,逾时不再受理。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以上报名步骤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

()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者不符合应聘职位条件的,都将取消其资格。资格审查工作由聘任机关组织实施,主要依据所设置的资格条件,核实应聘者是否符合相关要求,确认其信息和材料真实、准确。资格审查截止时间为2018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