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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河北平泉市事业单位招聘151人公告
2018-07-17 23:47:33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河北 浏览次数:0

为了满足我市事业单位用人需求,根据中共承德市委组织部、承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承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承人社字〔2011〕8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事业单位2018年招聘工作人员计划和岗位空缺情况,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5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招聘单位一为卫计系统所属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卫计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推进卫计体制改革,根据卫计改革与发展目标、政策法规,实施各项卫计技术标准。

招聘单位二为教育系统所属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教育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推进教育体制改革,根据教育改革与发展目标、政策法规,实施教育实践。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公开招聘方式。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招聘考试(笔试、面试)、体检、考核政审、拟聘人员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四、招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如下条件

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18至35周岁(1983年7月12日至2000年7月13日出生);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年龄和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按《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要求确定,凡涉及到年龄、户口、工作时间以及学历等需要进一步确定时间的,具体时间计算日期截止到2018年7月13日。

应届毕业生按照岗位信息表所限定的条件,可以报考,须提供相关材料。

具体条件:所有报考人员除具有上述基本条件外,还需具备以下条件。

1、卫计专业类

根据岗位限定全日制学历层次、专业及执业资质,全日制医学专业硕士研究生不受专业及执业资质限制;乡镇所属卫生院招聘录取人员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选择岗位。

2、教育专业类

师范类院校毕业生,按学科限定全日制学历、专业。

(二)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1、卫计系统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68名,具体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平泉市2018年度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2、教育系统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83名,具体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平泉市2018年度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2)。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已在承德市机关、事业单位的正式在编、在册工作(含试用期)人员;

3、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的其他情形人员;

5、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规定)。

(四)部分职位条件的说明

1、“服务基层四项目人员”是指:定向服务承德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

2、“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级及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能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时间的计算方法按交纳养老保险时间确定。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18年7月13日通过承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hecd.lss.gov.cn/)、平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pingquan.gov.cn/)和平泉电视台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了解具体考务工作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