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补充和优化乡村医生队伍,提升乡村医疗卫生服务水平,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和《关于扎实做好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和编制保障工作的通知》(苏卫基层〔2024〕1号)等相关文件精神,连云港市海州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乡镇卫生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内大学生乡村医生9名。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具体岗位及岗位招聘条件等详见《连云港市海州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聘大学生乡村医生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连云港市海州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聘大学生乡村医生选岗表》(附件2,以下简称《选岗表》)。《岗位表》和《选岗表》可在海州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lyghz.gov.cn)查询、下载。
二.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8年3月27日至2006年4月2日之间出生)。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或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的人员应聘,年龄放宽至40周岁,年龄计算方法不变。
(六)具备《岗位表》中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其中:“专业”条件按《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设置并审核。专业参考目录和招聘条件中都未列出的专业、留学人员的毕业专业,由连云港市海州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根据招聘公告中明确的专业条件、应聘人员所学专业课程、研究方向等认定是否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专业名称已经调整的专业,如调整前或调整后专业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毕业院校以书面形式证明调整前后的专业为同一专业或专业课程基本一致,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七)资格条件中的学历指国民教育序列学历,具有国(境)外学历学位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八)资格条件中的“2023年毕业生”,指在2023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证书,且现无工作单位的人员。
2021年、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三支一扶”计划、农村教师特岗计划、“西部计划”、“乡村振兴计划”(含原“苏北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的志愿者,如参加基层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毕业后未参加工作直接接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且于2023年培训合格的人员,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九)资格条件中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31日,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十)本次公开招聘的岗位没有户籍限制。
(十一)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相关待遇
被聘用人员纳入连云港市海州区事业编制管理,享受连云港市海州区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待遇。
四.报名安排
报名及资格审核由连云港市海州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
(一)报名方式、时间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连云港市公开招聘网上报名平台“海州区”入口(http://222.189.10.7:8082,建议使用360极速浏览器极速模式进行访问)。
1.报名时间:2024年3月27日9:00-4月2日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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