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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广东佛山市高明区招聘学科带头人10人公告
2018-07-17 23:39:26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广东 浏览次数:0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体检和考察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和《关于印发<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的通知》(粤教继〔2013〕1号)等文件要求执行。

如出现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体检、录用的,可从总成绩合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人选。是否递补体检、考察人选,由区教育局研究决定。

四、确定拟聘人员及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者,经高明区教育局研究确定拟聘人选。拟聘人选在区委组织部(区编委办)网站、高明区政府网-工作机构-区教育局公示7个工作日。

五、办理报批手续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高明区教育局将按有关规定的程序和权限报同级组织人事部门批准。

六、聘用和待遇

经体检和考察合格后,根据专家评审、试教的综合成绩,择优聘用。成功应聘者如符合佛山市基础教育引进高层次人才资格条件的,由区教育局向佛山市基础教育引进高层次人才领导小组申请认定、评定,申请成功后可按佛教人〔2018〕7号文件精神享受相关福利待遇。

本次招聘的报名、专家评审、试教、考核由高明区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

原标题:2018年佛山市高明区公开招聘学科带头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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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高明区教育局

2018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