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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安徽肥东县事业单位招聘108人公告(第二批)
2018-07-17 23:43:33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安徽 浏览次数:0

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五)确定初选人员

1、报考乡镇卫生院岗位的考生,资格复审合格后直接确定为初选人员。

2、报考非乡镇卫生院岗位的考生,以笔试和面试成绩6:4合成后的总成绩(保留至小数点后2位),按所报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初选人员。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成绩相同,则按科目二成绩、面试成绩、学历层次、最高学历毕业年限从高到低依次确定 。

3、初选人员名单在合肥人事考试网公布。

(六)体检和考察

1、初选人员的体检、考察工作由肥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用人单位组织实施。

 

2、考生须按要求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执行。

3、体检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考生对非当日、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4、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考察了解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形成考察材料。

5、对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考察,出现报考岗位空缺的,在同岗位人员中按相应规定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一次。

五、聘用手续、待遇

1、体检、考察合格人员为拟聘人员,按规定公示7日无异议后,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录聘手续。

2、对公示中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影响录聘的,取消聘用资格,所空名额不再递补。

3、拟聘人员如果与原用人单位存在工作关系,须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前,自行和原用人单位解除工作关系,否则由此而产生的全部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招聘人员纳入事业编制管理,试用期一年;逾期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人员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5、报考同一岗位有多个用人单位的,依据录聘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由考生自主选择。

六、其它

1、笔试费90元(45元/科)、面试费80元。

2、咨询电话:肥东县人社局 0551-67724912

肥东县卫计委 0551-67751036

合肥循环经济示范园 0551-67360978

监督电话:肥东县监察委 0551-67722110

原标题:肥东县2018年第二批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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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肥东县第二批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xlsx

肥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