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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夏季江苏海安市事业单位招聘9人公告
2018-07-12 00:02:39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江苏 浏览次数:0

为进一步优化事业单位人员队伍结构,提升公共服务水平,经海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海安市部分事业单位2018年夏季面向社会公开招聘9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品行良好;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1983 年 7月至2000年7月期间出生);

4.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的相关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海安市部分事业单位2018年夏季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以下简称《岗位简介表》)。

(二) 须知事项

应届毕业生,是指2018届普通高校毕业并于2018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的毕业生。

(三)不得报考情形

1.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报考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4.国(境)外留学毕业但截至报名前未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

5.国家和省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二、招聘岗位

招聘单位、岗位、对象、人数、专业、学历及要求等具体信息,详见《岗位简介表》,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jsnt.lss.gov.cn)、海安市人民政府门户网(www.haian.gov.cn)公告。

三、报名、资格复审

(一)报名时间

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7月23日。

(二)报名方式及注意事项

报名采取邮箱方式提交报名材料。应聘人员报名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1.《海安市部分事业单位2018年夏季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网址: www.haian.gov.cn);

2.本人身份证;

3.学历证书(应届生为《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留学回国人员连同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岗位需要的其他相关材料。

应聘人员将报名材料以电子文档形式打包发送到邮箱(详见《招聘单位联系表》(附件3),以下简称《联系表》),邮件主题:海安事业单位2018年夏季应聘+招聘单位+岗位代码+姓名。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负责对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并将资格审查情况及时反馈应聘人员。审查通过后,通过邮箱通知应聘人员参加现场资格复审。

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且必须与考场使用身份证一致。

(三)资格复审

为确认应聘人员的应聘资格,在考试前进行资格复审,以现场审核应聘人员的相关应聘材料原件的方式进行。资格复审负责单位为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没有主管部门的为招聘单位)。资格复审时间:2018年7月26日(9∶00~11∶30,14∶30~17∶30),应聘人员须携带有本人签字《报名表》2份和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应届生为《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留学回国人员连同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岗位需要的其他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2份,同时提供本人近期免冠正面1寸证件照3张。资格复审地点:海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海安市长江东路10号)东大楼一楼大厅。

通过资格复审的人数与该岗位招聘人数达到3:1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则相应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核减或取消岗位情况将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jsnt.lss.gov.cn)、海安市人民政府门户网(www.haian.gov.cn)予以公告。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符合其它岗位报名条件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没有主管部门的为招聘单位)通知报考人员改报名。改报名时间:2018年7月27日(9:00~11:30);改报名地点:详见《联系表》。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于2018年7月27日在海安市人民政府门户网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