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 >> 其他事业单位
2018内蒙古乌审旗招聘无定河镇人民政府人员50人公告
2018-07-12 00:04:51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内蒙古 浏览次数:0

为有效缓解无定河镇人民政府人员紧缺现状,促进各项工作顺利运行,根据旗人民政府2018年第六次常务会议精神,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聘50名工作人员充实到无定河镇人民政府,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1.坚持“凡进必考”和充实基层一线的原则;

2.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数量

拟招聘无定河镇人民政府工作人员50名。

三、招聘条件

(一)乌审旗户籍(落户乌审旗截止时间为2018年7月8日之前);

(二)中专及以上学历(中专需为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为国家承认学历),专业不限;

(三)年龄30周岁以下(1988年7月8日及以后出生);

(四)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具体条件及资格要求;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有其他不适宜报考情形的。

四、招聘范围

(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在乌审旗服务的带薪见习人员、辅助性岗位人员、三支一扶大学生、社区民生志愿者、公益性岗位、企业储备等各类储备人员服务期满的方可参加考试,且不受户籍、学历、年龄限制;

(三)在乌审旗公安局、检察院、法院服务的各类储备人员需经服务单位同意后,方可参加本次公开招聘考试。

五、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

1.信息公布。乌审旗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乌审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平台(后附二维码)。

2.报名时间。2018年7月11日-7月16日。

3.网上报名。

(1)考生直接登陆乌审旗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 http://www.wsq.gov.cn/),点击“乌审旗2018公开招聘无定河镇人民政府工作人员”浮标进行网上报名、缴费和准考证打印。

(2)报名时,考生须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数码彩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旗公安局、检察院、法院服务的各类储备人员同时上传单位同意报考意见书(加盖公章)。考生须按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在反复核对所填各项信息均准确无误后点击提交(特别提醒:姓名和身份证号提交后将无法修改,其他信息在资格初审通过后也将无法修改)。考生须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负责,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而影响报名、考试或聘用的,责任自负。因未如实填写信息获取考试资格的,一经发现取消其本次招考报名、考试、聘用资格。报名与参加笔试时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

(3)招考工作人员将在网上对考生进行资格初审,并提出审核意见,因不符合报考条件或信息不完整而审核不通过的人员,请及时关注审核意见,避免重复提交(每人最多可提交三次),考生如对审核意见有疑问,请电话咨询:0477-7582201。

(4)考生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后,务必及时登陆报名网站查询自己的资格初审结果。初审通过的,及时缴费后,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下载打印《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并妥善保管,以备资格复审时使用,无《报名登记表》者,一律不接受资格复审。

4.准考证打印时间:资格初审通过人员于2018年7月19日-20日下午5:30之前自行登录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

5.笔试时间、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6.报名考务费:本次考试收取报名考务费50元/人。

(二)考试及资格复审。

1.笔试。

(1)考试采取闭卷笔试方式进行,不组织面试,满分1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全部使用答题卡,由第三方考试机构负责组织,蒙古族考生可以另外提供蒙文试卷。

(2)内蒙古主体少数民族考生在笔试原始成绩上加2.5分(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

(3)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达到1:3方可开考,如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经旗招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取消或调整该岗位招聘计划。

(4)根据招聘数量,按照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最后一名出现并列的,并列的人员组织加试,最终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