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中小学招聘 >> 中小学教师
2018河北石家庄高邑县招聘中小学教师65名公告
2018-07-12 00:07:15 来源: 所在地区:河北 浏览次数:0

网上报名地址:(http://221.192.132.214:88 )

为深入贯彻落实2018年1月20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精神,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全面提升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建立教师补充长效机制,根据《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石政发〔2013〕25号)文件要求,经县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有志从事教育工作的应往届优秀毕业生充实到教师队伍,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名额及岗位

本次招聘65名中小学教师。(招聘岗位信息详见附表)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

1、政治坚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取得教师资格证,河北省户籍;岗位信息条件中对年龄、学历有具体要求的,从其要求。

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2年7 月11 日至2000年 7月11 日期间出生);

研究生学历可放宽到40周岁(1978年7 月11日至2000年7 月11 日期间出生) ;

3、最低服务年限5年;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4、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

5、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6、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在招聘范围。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此外,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和网上报名

2018年 7 月 11 日起,在高邑县政府官网、微信群、《今鄗新闻》、县有线电视台滚动字幕、高邑县机关综合大楼信息显示屏等网络平台广泛宣传,发布《高邑县关于2018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

网上报名缴费,请登陆(http://221.192.132.214:88 )报名,审核通过后。网上缴纳报名考务费100元。报名考务费减免对象和办法: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考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考生,先在网上缴费,报名缴费成功的考生到高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并办理减免考试报名考务费用的退费手续。退费具体办理要求: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考生须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考生须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扶贫办出具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证明和档案卡复印件。于7月22日到高邑县人社局审核相关证件,核实无误后7个工作日内,将考务费退还到考生原账户。

 

 

1、报名时间:2018年 7月12 日上午8:30至2018年 7月 18日下午5:30结束。网上缴费时间:2018年 7月 11日上午8:30至2018年 7月19 日下午5:30。报考岗位的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之比要达到1:2及以上比例,达不到这一比例的,按比例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的招聘,报考取消岗位的考生,不可改报其他岗位。取消及减少岗位人数的通知公告将于 7 月 20 日在高邑县政府网站公布,请广大考生适时上网查询。对于取消招聘岗位的考生,我们将于7个工作日内,将考务费退还给考生。有需要收费票据的考生请于2018年7月22日到高邑县人社局开具正式收费票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