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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湖南芷江民族师范学校招聘36人公告(第三批)
2018-07-12 00:11:20 来源: 所在地区:湖南 浏览次数:0

我校系怀化市正处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6号、《关于印发﹤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的通知》(湘人社发〔2011〕45号)等文件,结合学校教学工作的需要,经校党委研究并报请相关部门同意,学校将公开招聘专职教师。为顺利推进招聘工作,具体实施公告如下:

一、招聘学科专业及人数

本次招聘人数共计36人,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具体学科及人数如下:

二、公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平公正、自愿申报、按岗竞聘、择优录取”的原则。

三、应聘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思想道德素质良好、专业基础知识扎实、教育教学及教研工作能力较强,爱岗敬业。

2.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和心理条件。

3.应聘专任教师人员年龄均在30岁以下【1988年7月30 日(含)以后出生】。

4.在编在职人员报考须提供原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且参加工作以来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试用期除外)。

5. 下列人员不属报考对象

本公告发布前,规定服务期而未满服务期的特岗教师及定向培养生等不得报考;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等不得报考;在读全日制研究生不得以本科学历报考。

四、公开招聘程序

(一)报名、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8年 7月 30 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2.报名地点:湖南省芷江民族师范学校(怀化市职教城中方荆坪社区 )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联系电话:0745-2830700 (校 办)

15874581155 (戴老师)

15869922731 (莫老师)

18374588226 (王老师)

校办邮箱:hnzjsf01@163.com

4.提交资料:报名时需提交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高中、中职或高校)等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并填写报名登记表一式一份。

5.资格审查。学校按照公开招聘的条件和要求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将报名情况上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备案。

(二)公开招聘考核方式

1.开考比例。

岗位招聘人数与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报名人数原则上不低于1﹕3的比例;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学校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后,可以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核减招聘计划数,并设置最低分数线为60分。

2.招聘考试内容。

教师岗位招聘采取试教与面试两个环节。试教主要考查专业知识技能应用于教育教学的能力,内容不超出中职和中学教育范围。面试主要考查语言表达、逻辑思维、综合分析、形象气质和岗位适应能力等。试教与面试各为100分,其中,试教成绩按70%折算,面试成绩按30%折算,两项成绩合成后形成综合成绩,若综合成绩相同,以试教成绩确定排名顺序。综合成绩取至小数点后两位,且综合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用。

3.考试时间、考试地点待定。

(三)考察、体检与录用

1.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体检标准》,统一组织入围人员进行体检,如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职位时,该职位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递补次数不超过2次。

2.考察。综合成绩评定后,学校将对拟录用人员的思想政治、学习、工作表现、业务能力等进行全面考察,如发现弄虚作假等造成职位空缺时,从本职位应试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次数不超过2次。

3.公示。经面试、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录用人员,并在怀化人事考试网、怀化机构编制网、校园网上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4.录用。公示无异议人员,学校将拟录用人员上报市编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审批,办理录用手续。

五、相关待遇

新录用人员试用期一年,期满经考核合格的,须与学校签订至少五年期限的工作合同,再办理转正定级手续;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其录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