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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海南东方市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180人公告(第1号)
2018-07-12 00:11:29 来源: 所在地区:海南 浏览次数:0

为解决我市初中、小学教师结构不合理及公办幼儿园教师紧缺问题,促进我市教育均衡健康发展,经我局研究,拟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根据《海南省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暂行规定》等有关精神,现将有关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名额及条件

(一)招聘名额

本次公开招聘教师共180名,其中初中教师30名、小学教师70名、幼儿园教师80名。具体岗位名额及要求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1.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服从组织工作安排;

(3)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发布公告之日);

(4)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5)在编在岗人员报考的,需提供用人单位及主管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2.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招聘的;

(6)目前为我市在编在职的教师及农村特岗教师;

(7)《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1〕100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8)报名材料及相关资格证书弄虚作假的。

3.幼儿园教师招聘条件:具有全日制中等师范以上学历且学前教育(幼儿)专业毕业;或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且师范类专业毕业,音乐(舞蹈)、美术专业不限师范类;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且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它资格条件和要求(见附件1)。

4.小学教师招聘条件: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且师范类专业毕业;报考英语、体育、音乐(舞蹈)、美术、信息技术等学科岗位,要求所学专业与学科岗位对口,不限制师范类专业;具有相应学科小学以上教师资格证书,且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它资格条件和要求(见附件1)。

5.初中教师招聘条件:具有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且师范类专业毕业;报考英语、体育、音乐(舞蹈)、美术,信息技术等学科岗位,要求所学专业与学科岗位对口,不限制师范类专业;具有相应学科初中以上教师资格证书,且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它资格条件和要求(见附件1)。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程序

1.发布招聘公告:通过海南省教育厅、东方市人民政府网站等媒体发布。

2.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应在报名规定时间内登录东方市2018年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告考试报名系统(http://ks.hnrczpw.com/ks2015/loginready.asp?ksid=e9e04b0a2f9a0c71159d4e1e5c65e164)进行报名,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个人信息及上传相关材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打印准考证等环节(报名系统的使用,详见附件2和附件3)。

报名时间:2018年7月25日上午09:00—7月30日下午17:30,逾期不予受理。

3.报名提交电子材料:

(1)近期免冠一寸彩照;

(2)毕业证书;

(3)学位证书;

(4)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5)户口本;

(6)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7)在编在岗人员报考的,需提供用人单位及主管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故意隐瞒者,后果自负。

每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报名后,各考生确保所留联系方式准确无误,以便及时通知有关事项,且各个考生应关注海南省东方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教育类板块(网址:http://xxgk.hainan.gov.cn/dfxxgk/),留意招聘工作动态。如因报考人员自身原因,导致误考、缺考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4.其他要求:招聘岗位职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达到1:3以上方能进行考试,达不到比例的,则相应调减或取消该岗位职数招聘计划。取消招聘职位的原报考人员,可在规定打印准考证时间开始之前,依据资格条件改报其他岗位,如在规定的时间里没有改报的,视为自动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