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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2018年公开招聘1285名中小学聘用制教师公告
2018-07-12 00:16:17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甘肃 浏览次数:0

应聘人员持笔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明(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按通知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

五、综合成绩确定

本次公开招聘笔试、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综合成绩中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笔试、面试和综合成绩如出现小数,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岗位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有一项缺考或成绩为零分者,无综合成绩。

六、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综合成绩,按照各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按有关规定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时须提供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明。

应聘人员对体检结论如有异议,须在公布体检结论之日起三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在指定时间、指定医院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和复检费用均由体检者本人自理。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相关修订标准实施。

七、考察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人选。由招聘单位或本级教育部门组织对考察人选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等情况进行考察,形成书面考察结论。

八、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察情况确定拟聘人选,并在发布公告的工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如无影响其聘用相关情况的,按规定办理审批聘用手续。各用人单位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与聘用教师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使用教育局统一范本。聘用后严格按照《兰州市中小学校聘用制教师管理暂行办法》规定进行管理。

九、待遇保障

聘用制教师工资福利等经费由同级财政列支。

1.工资福利。聘用制教师与在编在岗教师实行同工同酬,执行绩效工资制度。工资结构及标准参照在编在岗人员执行。参照在编在岗人员建立工资正常晋升机制,并随在编在岗人员工资调整政策进行调整。

2.建立晋升机制。职称评定、岗位聘用等方面均参照现行在编在岗教师相关规定和资格条件执行,为聘用制教师提供发展机会,维护队伍稳定,激发工作积极性,鼓励其扎根教育事业。

3.社会保障。聘用制教师享受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待遇及住房公积金。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费用由单位和个人共同承担,双方承担比例参照城镇企业职工缴费比例执行。

4.聘用制教师聘期内享受法定的节假日和寒暑假,并与在编在岗教师同等享受假期工资。

5.聘用制教师参照在编在岗教师享受各种奖励性补助。

十、注意事项

1.之前经兰州市政府及县区政府同意已聘用的教育系统临聘人员,可报名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经考试被聘用的,按《兰州市中小学校聘用制教师管理暂行办法》管理,否则继续按原办法管理。

2.此次聘用制教师招聘岗位只限于初、中级岗位,不包含高级岗位,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主要通过急需紧缺人才引进的方式引进。

3.本次招聘考试各环节均不进行递补。

4.本次公开招聘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为1:3,对达不到最低开考比例的招聘岗位,采取取消、减少、合并招聘计划的办法进行调整。

5.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任何形式的考试辅导培训。

6.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gslz.lss.gov.cn)和兰州市教育局网站(http://jyj.lanzhou.gov.cn/)是发布本次公开招聘公告、通知等信息的主要网站,在整个招聘工作期间,应聘人员应在上述网站及时关注相关公告、公示、通知等有关信息。

7.准考证是应聘人员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必备证件,请妥善保管,遗失不补。

8.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取消资格并按相关规定处理,所缴费用不予退还。

本公告由兰州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931-8855425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931-8107814

监督电话:0931-8801413

附件1.《2018年兰州市公开招聘中小学校聘用制教师岗位简表》.xls.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