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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海南省交通工程建设局招聘事业编人员8人公告
2018-07-07 23:44:36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海南 浏览次数:0

5.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报考人员提交报名材料后,须在2018年7月24日12时前及时登录网络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核通过的,不得改报或再报其他职位,资格审核未通过的请及时补充材料重新提交或改报。报名系统将于2018年7月24日16时准时关闭,2018年7月24日12时后提交材料者,如果资格审核仍未通过的,不能参加考试、考核。

6.打印准考证

报考人员通过资格审查的,届时登录系统打印准考证和诚信承诺书。我局将通过海南省交通运输网、海南省交通工程建设局网公布打印准考证时间和考试相关事宜,请各位考生随时关注,并保持电话畅通。

7.报名须知

(1)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在编在岗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报名时报考人员应真实、准确填写报考信息。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任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等,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有关规定处理。

(2)每个报考人员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时应按照规定流程和时限尽早完成各环节操作。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职位选报和确认,均视为放弃报名。

(3)报考人员须确保所留的联系电话准确无误,并保持通畅。

(三)资格审查

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名单在海南省交通运输网、海南省交通工程建设局网公示无异议后核发准考证。考试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与资格审查合格人数比例达到1:3方可开考。未达该比例的,则相应减少招聘人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

(四)招聘形式及内容

根据不同岗位,本次招聘分为考核招聘和考试招聘。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须凭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参加考核或考试。

1.考核招聘

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情况邀请相关专家组成考核小组,负责对应聘人员进行综合考核,考核采用面试方式进行,重点测评应聘者的适岗能力,主要考核应聘者的职业道德、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等。考核对象的面试成绩必须达到合格分数线(60分)以上,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为不合格,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

考核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考试招聘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安排。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百分制。内容为专业理论知识及公共基础知识。笔试合格分数线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讨论确定。笔试成绩将在海南省交通运输网、海南省交通工程建设局网进行公示。

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

从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各岗位的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若拟招聘人数与笔试合格人数未达1:3比例,则按实际笔试合格人数参加面试。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予聘用。

面试前,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面试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准考证、毕业证、学历学位证、社会基本养老保险表(在社保机构打印)、职称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诚信承诺书(在网络报名系统打印)。经复审不符合条件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空缺名额从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笔试成绩相同,则一同进入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综合成绩

笔试、面试均实行百分制计分。最后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至低的顺序,与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综合成绩相同者,面试成绩高者优先进入考察环节。

(五)考察、体检

考察工作主要核实应聘人员个人资料真实情况,了解其思想政治表现、职业道德、业务能力等方面。

体检工作由我局统一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本人可在体检结果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并到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指定的医疗机构重新检查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