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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河南荥阳市招聘教师260人公告
2018-06-26 22:38:22 来源: 所在地区:河南 浏览次数:0

建设一支素质精良、结构合理、配置均衡的教师队伍,切实提高我市教育教学质量,2018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260名。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坚持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260名,其中:普通高中教师50人;农村初中教师66人 ;农村小学教师94人; 农村学前教育教师50人。

三、招聘基本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愿意从事教育教学工作,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符合《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规定要求,能够胜任教育教学工作(其他所需具体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3.现役军人、试用期未满及未满规定最低服务期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近5年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

5.国家和河南省另有规定不得聘用到事业单位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在荥阳市人民政府网站、荥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众号、荥阳教育公众号等公共媒体及网站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办法:

本人现场报名,每人只能选报一个岗位,不得替代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时间:2018年7月4日至7月7日

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

3.报名地点:荥阳市人力资源服务大厅(福民路与国泰路交叉口东南角)

咨询电话:0371—60252068(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0371—64629331(市教体局人事科)

4.报名相关要求:

报名时考生本人需携带材料: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身份证(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所有证件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一套(用A4纸复印)。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教师资格证和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未取得毕业证书的2018年应届毕业生,应提供《毕业生推荐表(函)》、在校期间成绩单(加盖“院〈处〉”的公章)和院系推荐意见(《毕业生推荐表(函)》中已有的不需再提供)原件及复印件2份;且必须在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资格条件要求的相应资格证书。报考人员为在职人员的必须出具原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符合笔试加分条件的考生,应在报名同时提交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报名时提交两份《2018年荥阳市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详情见附件2),并在报名表处粘贴近期二寸免冠彩色照片4张。

5.发放准考证:报名资格审查后,对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发放准考证。报考人员凭本人身份证于2018年 7月17日到报名点领取准考证。

6.注意事项:各学科岗位报名并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与拟招聘名额的比例应不低于5∶1。达不到比例的,经荥阳市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但不能低于3∶1,如降低后仍达不到要求的,该学科的招聘名额递减直至取消招聘计划。减少的招聘名额调整到其它岗位使用。

 

(三)笔试

笔试时间:2018年7月18日。参加笔试的考生必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高中、初中、小学教师岗位,笔试内容为教育学、心理学基本原理、教材教法、班级管理、语文基础知识、教育法律法规及时事政治、省情、市情等;学前教育教师岗位,笔试内容为幼儿教育基本知识。笔试总成绩为100分。

(四)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按拟招聘岗位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名单(笔试最后一名并列的均进入面试)。面试以试讲和答辩的形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