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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贵州铜仁市万山区事业单位招聘145人公告
2018-06-23 22:44:06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贵州 浏览次数:0

进入资格复审环节的考生须持《报名表》、毕业证(2018年应届毕业生持就业推荐表)、学位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户口簿(仅限制户籍职位考生提供)以及招聘职位所需相应资格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生源证明原件1份(仅限制生源职位考生提供),一寸近期同底免冠彩色照片4张,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下列人员还须提供相应资料:

1.“四项目人员”须提供在万山区服务满2年服务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如仍在岗的,须提供服务单位及区引导办(项目办)出具服务满2年的证明及同意报考意见原件。

2.山村幼教志愿者须提供由“团区委”和“区教育局”同时加盖公章的服务证明原件及同意报考意见原件1份。

3.村干部须提供所在乡(镇、街道)党(工)委出具的任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村(居)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职务满3年及以上且仍在岗的证明、推荐材料(含现实表现、廉洁自律材料、推荐理由以及是否同意报考的意见)原件及相关材料(当选证明、文件),报考资格条件及任职证明须由万山区委组织部和民政局签署情况属实和同意报考的意见。

4.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退伍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万山区生源或兵源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区教育局或区人民武装部出具的证明原件1份),区民政局出具的证明及同意报考的意见原件;随军家属须提供结婚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所在部队出具的随军家属证明和区人民武装部签署情况属实及同意报考意见原件。

5.万山区工勤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和区编委办出具的在编在岗证明及同意报考意见原件。

6.应聘要求工作经历职位的,须提供所在工作单位出具的2年及以上工作经历的证明原件1份,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资格复审工作由区招聘办公室明确专人负责,审查通过的,审查人须签署意见并签名确认。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确定为面试人员。

经资格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该职位空缺人数在递补期内根据笔试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确定递补人员(同一职位末位并列的一并确定为资格复审对象)。“区招聘办公室”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联系到递补人员的,视为递补人员自动放弃。

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须关注复审相关公告,如因未阅读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未参加复审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九、面试及总成绩

(一)面试方式和成绩

面试工作由区招聘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为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未参加面试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二)总成绩计算

笔试成绩(含加分)、面试成绩及总成绩均实行百分制,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有效数字。笔试成绩(含加分)占50%,面试成绩占50%。

1.综合类、教育类职位未标注加分的职位总成绩计算方式: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2.教育类职位标注加分的职位总成绩计算方式: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加分)×50%+面试成绩×50%。

3.医疗卫生类职位总成绩:

笔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

如需要面试的,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十、体检

体检对象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与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同一职位考生考试总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以笔试成绩(含加分)高者确定为体检对象;若笔试成绩(含加分)仍相同的,以笔试成绩(不含加分)高者确定为体检对象;若笔试成绩(不含加分)仍相同的,则再做面试,以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对象。

体检医院由区招聘办公室指定区(县)及以上综合性医院,参照贵州省2018年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程序执行。体检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做出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体检对象自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