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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浙江省浦江县广播电视台招聘播音主持、电视编导3人公告
2018-06-23 22:44:40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浙江 浏览次数:0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有关规定,浦江县广播电视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播音主持2名(男、女各1名)、电视编导1名。现将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浙江省浦江县广播电视台属正科级公益性事业单位,预算形式为差额补助,办公地点位于浦江县仙华街道平七路489号。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附件)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

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或网络报名,应聘人员应于公告之日起至2018年7月10日18:00前,通过现场送达(限工作时间)或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的办法进行报名。

1.现场报名。报名地点:浦江县仙华街道平七路489号(浦江县广播电视台办公室),电话:0579-84104960 。报名材料包括:《报名表》(见附件)、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两寸正面免冠照片2张;

播音主持岗位需提供5分钟以内个人相关播音、主持(视频)资料1份;

电视编导岗位需提供个人创作剪辑的影视作品1份。

2.网络报名。将《报名表》、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及相关材料等电子版,照片(近期生活照)及相关作品链接发至邮箱:pjxgbdst@163.com 。邮件主题请注明“姓名+应聘职位”。

报名截止后三日内,招聘单位对网络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通过电话向报名人员反馈资格审查结果;网络报名考生须在领取准考证时提供原件进行复核,并携带近期两寸正面免冠照片2张。

每个岗位报名人数应不少于3人,否则将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符合组织考试条件的岗位,招聘单位确定考试有关安排,向通过资格审核者发放准考证后,报名人员取得应聘资格。考生领取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

(二)考试

考试由专业技能测试、笔试和面试三部分组成,采取先专业技能测试、后笔试、最后面试的方式进行。专业技能测试、笔试和面试成绩满分各为100分,总成绩按专业技能测试40%、笔试30%、面试30%的比例合成。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1.专业技能考试

播音主持岗位专业技能考试,主要考察考生吐字用声、播音技巧、分析理解稿件和现场主持等基本功。

电视编导专业技能测评。主要测试考生的电视节目策划、创作、制作等方面的专业技能,同时兼顾理论修养和艺术鉴赏等方面的能力水平。

专业技能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笔试

根据专业技能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名额1∶10比例确定笔试、面试对象(不足此比例的,按实际人数)。

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考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

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

面试为结构化面试,重点测试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临场应变能力和沟通交际能力以及特长展示。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根据确定的办法计算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参照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体检、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四)公示、聘用

通过体检、考察的人员,招聘单位按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聘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

(一)考生在报名中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二)考生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核中出现不合格者,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各(类)岗位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